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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茶镇司法所调解一起中学生纠纷
2012-10-31 10:27:44 字号:

  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记者 覃雪莲 通讯员 姚飞 陈姬) 10月31日,据平茶镇人民政府消息,平茶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中学生因发生争执而用小刀划伤受害者脸部的案件。

  2012年4月27日14时06分左右,平茶镇中学98班的蔡某与杨某发生口角并争执起来,两人当时被同学拉开,然而蔡某并未善罢甘休,拿着一把小刀朝杨某踢了一脚,并说道:“什么意思?”杨某立刻站起来,把书一丢,接着蔡某用小刀顺手朝杨某划去,刚好划到脸部,当时血流不止,立刻送到平茶镇医院进行治疗,缝了六针,才得以止血。后来送到靖州县二医院进行后续治疗。

  当事人双方均为未成年人,老师及双方的家长都不在事发现场,对于事情的起因双方都互相推卸责任,双方家长到学校吵闹多次,均未能调解好。后来,当事人双方家长找到平茶镇司法所寻求帮助,司法所马上组织人员到事发的班级了解事情发生的具体细节,并找来当时在场的同学作证,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其家长还有校方进行调解。

  蔡某家长态度强硬,不肯赔偿全部费用,不配合调解工作,但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非常耐心的给他们讲法律、讲道理,平息双方激动的情绪,经过工作人员多次的劝解并耐心的讲解民事赔偿的法律规定,并在班上多名同学作证的情况下,蔡某的家长终于认识到自己儿子的过错,并承担应当的责任。

  最终,蔡某家长接受了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提出的公正公平、合情合理赔偿款项:除赔偿受害者营养费1800元和受害者去靖州县二医院进行后续治疗的一切费用外,经法定医院伤残机构鉴定,若杨某构成伤残级别,蔡某家长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若未构成伤残级别,但有伤痕,视情节双方家长另行协商补偿。

  双方家长及校方十分感谢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终于把这起争端给解决了,双方家长说还是要靠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知法、懂法、用好法才能解决好问题。校方承诺一定要做好青少年学生的普法工作,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覃雪莲 姚飞 陈姬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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