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围绕做好维稳工作、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全县各级各部门在维稳工作中能够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的工作宗旨,正确把握信访形势,努力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化解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了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维稳工作,我局就现阶段我县建设领域维稳工作进行了调研。
一、维稳工作情况介绍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目标责任制度。一是住建局党委在年初对建设系统综治、维稳、信访、调纠工作等领导小组重新进行调整和充实。由局长任组长、副职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特殊岗位专人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把信访维稳工作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与我局的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与局属二级机构层层签订责任书,将抓好安全防范,将信访维稳的责任细化、量化,落实到了每个股站室,把任务细化到人,把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把综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业务挂钩,坚决执行一票否决,严格奖惩。三是完善维护社会稳定预警网络、信息网络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认真解决好本单位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真正把矛盾和问题解决消除在萌芽状态。
2、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着力解决群众的难点问题。一是完善制度,化解矛盾。通过完善综治维稳等系列工作台帐、信访调解制度、定期报告制度等一系列措施,规范信访维稳工作。二是局党政一班人深入基层,深入工地,深入群众,积极排查影响稳定的各类隐患。开展“四个自查”,即紧紧围绕影响稳定的各类苗头开展自查;对可能发生越级上访苗头进行自查,对可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自查,对可能发生盗窃案件进行自查。同时对排查出的矛盾问题召开专题分析会议,实行“领导包案”、“24小时监控”的办法进行了妥善处理。比如:单位领导走访下属企业干部职工,落实企业特困干部职工补助,打消他们的上访念头,解决特困群众建房费用、用地等问题。由于工作到位、措施得力,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三是抓好安全消防工作。首先,我们加强了建筑工地外来民工的管理,通过各项管理制度的约束,做到了使用、管理、防范一体化。建立健全了外来人员的台帐,对外来重点人员进行了申报登记和发证,开办了农民工夜校和健全民解领导小组,有兼职民调干部。局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工地一线检查指导安全工作,解决问题,从而保证了工地的安全施工。年内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和案件。其次,强化领导干部消防意识,突出消防重点,把消防工作重点放在办公室、干部职工宿舍和工地,做到人离电断,不违章操作,杜绝了电火灾、煤气、燃气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四是把创建工作同维护稳定相结合,认真排查妥善处理各类问题;把创建工作同廉政建设、治理商业贿赂结合起来,通过健全和完善办公公开制度,着力在腐败易发高发地带构筑“拦截”大坝。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学法、守法意识。我们严格按照年初制订的普法工作计划进行普法教育,并订阅有关书籍,定期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今年共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制教育5次,参训人数达390余人次。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全局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面、普法教育测试参与率均达到了100%,工作中做到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促进了干部职工作作风的转变。二是强化舆论宣传,营造和谐氛围。深入扎实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将集中宣传月活动与经常性宣传有机结合起来,把针对性、时效性和社会效果统一起来。
二、存在矛盾的主要原因
1、法制不完善、政策落实不到位是引发群众信访的客观因素。部分法律、法规和政策本身还不够完善,不够配套,甚至有些政策、法规之间相互抵牾,使群众反映合理诉求或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长期得不到彻底解决。个别部门在执行法律、法规和落实政策方面存在偏差,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政策落实不到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还有一些单位和部门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一些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方针政策时,由于执行者认识上的偏差和方法简单粗暴等原因,执行不到位,使部分群众因利益受到损害而产生不满,以致引发群众上访,甚至是群体性纠纷。
2、信访工作机制不完善是信访问题增多的体制因素。现有的信访工作机制与当前信访工作形势不相适应,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是导致信访问题增多的原因所在。主要表现在:信访渠道不够畅通,有的地方和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层层转送、推诿塞责,致使矛盾激化。很多时候信访工作责任制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对侵犯群众利益引发信访问题的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缺乏制度规定,对新出现的破坏信访秩序的行为缺乏必要的、行之有效的制裁手段。
3、部分群众对信访工作的误解是引发群众信访的内在因素。一方面,一些群众对信访工作存在片面认识,有的认为只有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围堵党委、政府领导机关,才能解决问题;有的法制观念淡薄,存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和“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有的受到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教唆和利用,出现串联上访甚至无理闹访缠访的现象。另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条件下,人们受到各种思想观念影响的渠道明显增多、程度明显加深,行为方式和社会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经济上、政治上、文化上的诉求也越来越多,这在客观上对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是信访问题增多的外部诱因。少数领导干部对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解决信访问题的措施不够有力,该落实的没有落实,该解决的没有解决好,导致群众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很多单位或部门由于受编制限制,无法安排专职的信访工作人员,多数信访工作人员身兼多职。兼职信访的工作人员由于事务太多,无法将主要精力放在处理信访问题上。同时,信访经费没有保障,使一些信访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小事拖成大事,简单问题转化成复杂问题。
三、做好维稳工作的建议
1、营造和谐的维稳工作环境。一是要正确认识到发展是第一要务,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必须要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保证。维稳工作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要通过改革发展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通过信访问题的解决更好地为改革发展服务。二是要正确处理好维稳与发展的关系。用发展的眼光来分析和看待群众信访问题,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信访问题。在改革发展的进程中,由于利益格局的调整,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归根到底,还是靠发展,还是要用发展的办法、发展的思路、发展的成果来解决。三是要用发展的观点指导维稳工作。要认真研究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及时发现机制体制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信访渠道作用,理顺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疾苦,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做到从政策层面上、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2、创新维稳工作机制。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手段,建立方便快捷、运转有序、高效透明的信访维稳工作新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领导接访工作制度,公示接访领导的时间安排、接访领导的分工安排和接访领导的手机号码。二是实行信访问题分级包案责任制,着力提高基层化解信访能力。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信访案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协调解决。三是实行信访工作考核通报制。通过创新和建立信访维稳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努力开创信访维稳工作新局面。
3、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和渠道。通过加强《信访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和帮助他们以合法的方式反映合理诉求,解决问题。一是把维护公民的建议权、申诉权贯穿于信访工作的各个环节,避免公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防止无原则地迁就信访人不适当或违法的信访行为,坚决制止破坏信访秩序的行为,避免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行为的发生。二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正视人民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千方百计解决问题,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信访的权利。同时教育群众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认真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自己的意见、建议和问题,不能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4、提高信访工作的整体水平。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与化解,按照责任制要求,对重大信访问题由领导包案解决。同时坚持局领导每月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积极落实领导批阅群众来信制度,坚持做到了有访必接、有信必阅、阅后必批、有案必立、要案必包等一系列制度。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信访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要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给予重视,纳入全局工作进行部署,加强领导,加大协调组织力度,确保信访维稳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李运洪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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