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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理我县农村“三荒”现象的建议——杨明东委员代表农业界发言
2013-12-30 09:44:35 字号:

[2013.12]县政协七届二次会议协商发言材料之三

 

关于治理我县农村“三荒”现象的建议

—杨明东委员代表农业界发言

 

今年12月,中央召开了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把粮食安全列为第一大任务,强调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不能放松粮食生产。当前,在确保粮食增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过程中存在农村“三荒”现象这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一、我县农村“三荒”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外出务工的人数不断增多,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力量。我县有186个行政村、1708个村民小组。据统计,我县长年在外务工人员达5万余人,年收入为10.8亿元。但他们长年在外务工,家中无暇照顾,出现了三荒(即人荒、抛荒、钱荒)现象,不仅对新农村建设带来很大影响,也制约了当地经济发展。

1.“人荒”问题严重。随着农村农民外出务工经商浪潮的发展,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流,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主心骨的青壮年农民工严重流失,导致出现“空心村”现象,留守在农村里的大部分是老人、儿童,农村教育、赡养、治安等等成了让我们不得不直面却又沉重的问题。

2.“抛荒”仍然存在。部分农民心里觉得耕地已不再是“命根子”,倒是外出务工赚钱来得快。1亩田地耕种除却种子、化肥、农药及工钱外到农民手中所剩无几,而外出务工经商虽饱尝“背井离乡”之苦,但其收入远比种田多。所以,造成了有田无人种,有人无田作的局面。同时,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无形流失,也给粮食、蔬菜等农产品的生产带来了很大压力。其结果是价格上涨,投机商从中作梗,渔利甚众,而这一切造成的苦果依旧要由广大平民百姓来承担。

   3.“钱荒”持续上升。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农村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与城镇仍有较大差距。据统计,我县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397元,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859元。虽然国家出台了多项惠农政策,从鼓励发展粮食生产、养殖业、林业、农业机械化事业、农村卫生事业、农村水利建设、农村教育以及移民后扶持等十个方面实施惠农政策,但由于受农村土地流转、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村财务公开等方面涉访涉诉问题影响,再加上惠农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广大农民对于政策知晓率及了解程度不高,以致农民经济收入增长较慢。

二、造成农村“三荒”现象的主要原因

导致我县农村、农业、农民出现“三荒”的现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造成农村“人荒”的原因:一是农村家庭支出大。农村大额开支一般为教育、建房、医疗及婚嫁等。经调查,目前我县一个农民家庭的小孩从幼儿园到大学毕业学杂费加生活费要十几万,如有2个以上就更多了。家庭建房,盖三层砖房需二十多万,盖平房也需78万左右。子女婚嫁,礼金加购买家电、家具最少都要67万元。家人如摊上大病,治疗费用达万元甚至几十万如此大额开支,对于农民来讲,只有靠外打工维持生计了。二是对城市生活的向往。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村青年视野大开,思想解放,部分农村青年向往城市安逸而丰富多彩的生活,宁愿“讨米也要讨到城里去”,以“跳出农门,跨进城门”为目标,热衷于外出经商和务工,从而逃离务农之苦。三是地方经济滞后。由于受地理区位、交通、环境、基础设施等因素影响,导致了部分“老少边穷”地区区域经济发展相对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差距很大,农村农民与城市居民之间生活条件差别也很大,再加上农业生产基本是“靠天吃饭”,大部分青壮年不得不外出打工糊口。

2.造成农业“抛荒”的原因:一是农业比较效益低。长期以来,工农业产品存在价格剪刀差及产业利润率比差,农产品价格相对偏低且持续下跌。其次,农业生产成本逐年上升,农民种田效益进一步降低,甚至出现投入多于产出。据调查测算,以现有耕地资源,正常年景下,按较常规的一油一稻生产模式,每亩田每年扣除物质成本纯收入仅200多元,如计算劳动成本,实际无利润,农业效益差,且劳动强度大,一亩田一年收入不及外出打工一个月收入。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随着农村改革深入和经济发展,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大量农业劳动力外出转向二、三产业,以便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外流,导致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严重缺乏,且外出劳动力绝大部分为青壮劳力,留下老弱病残,致使耕地无人种或有人无力耕种,加之土地流转困难,耕地只有抛荒。三是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灾能力较差农业是自然风险大的弱质产业,受自然制约程度大。近年来旱、涝、风、雹、霜冻、病虫等自然灾害频繁,而农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特别是我县偏僻山区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社会化服务跟不上,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增加了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程度,提高了生产成本,影响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农民不愿耕种,造成了耕地抛荒。四是流转机制不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不够健全,缺乏灵活性,可操作性不强。多数地方土地流转处于自发、无序状态,而基层乡村干部在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中缺乏力度,存在畏难情绪,不愿作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致使部分土地抛荒。

3.造成农民“钱荒”的原因:一是农产品品质差、价格低。目前大宗农产品如粮、豆、果、菜等大多是传统大路产品,品质较差,销售不畅,价格低下,造成农业增产不增收,有的甚至增产反而减收。如我县水稻的市场价格每斤1元左右,时鲜水果价格一直在低谷中徘徊,价格降幅大的产品已降至生产和储运成本以下。二是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滞后,产业链脱节严重,农产品转化率低。目前农产品加工率仅为1020%,绝大多数农产品都以原料的形式出售,严重影响了农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和效益。三是产品科技含量低。由于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低,而且生产经营粗放,耕作制度落后,科技投入不足,新技术和科技成果推广慢,导致农产品效益低迷。四是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目前在家务农的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不高,年龄多为4560周岁间,且他们在家庭中又处于经营决策的支配地位,对增收的负面影响很大。素质不高,导致思想保守,信息不灵,经营不活,接受新事物、新技术能力差,造成生产的盲目性、低水平。

     三、对策与建议

  (一)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强有力地发展现代农业—遏制抛荒。

1.立足资源优势发展特色农业,突出农产品精深加工。利用我县良好的自然条件,加大发展杨梅、山核桃、茯苓、烟叶及畜牧养殖等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同时,杨梅、山核桃、茯苓等加工企业与知名企业对接,学习先进经验,培育靖州品牌,重视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加强对特色产品的包装、宣传、营销,不断凸显县域特色。

2.严格质量监管,建立标准质监体系。要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管理站,由农口部门与质检部门配合,制定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测计划。卫生及食药监部门,对上市前、运输中、市场上的产品及时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检测,严厉杜绝不合格、不安全销售。

3.注重转型升级,开放式催生新型业态。我县生态、旅游、民俗、历史人文等旅游资源丰富,要着力打造杨梅生态博物馆建设,使休闲、观光、科普农业成为我县转型的主导方向。要创新举办山地自行车,徒步、攀岩、民俗等竞技活动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祭祀活动、休闲体验等创意活动、借此吸引城市人口向农村流动、吸引社会资本向农村投资,不断催生各种新型业态,繁荣农村经济。

4.加大山区农业基础建设力度,促进农业机械化的推广。我县偏僻山区乡村因受自然条件的约束,上级投入的项目资金较少,农业基础条件较差,机械化作业难度较大,必须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大力推进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林果业、畜牧业、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的机械化,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进一步挖掘农业增产潜力、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保护农业生态。同时,认真实施好农机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完善农机化各项扶持政策措施,让农民“买得起、用得好、有效益”,不断调动和保护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益。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解决在“家门口”就业的问题—留住人员。

1.引进高科技、高产出、低污染的企业。通过多项优惠政策的倾斜和落实,不断加快我县的工业结构调整速度。同时,要畅通企业用人用工渠道,让本地农民就在“家门口”打工,而且,打工收入不能远低于沿海发达地区。这样既增加了收入,又解决了照顾家庭的问题。

2.出台回乡创业的优惠政策,鼓励优秀人才回乡创业。一是县政府设立回乡创业专项扶持基金,每年拿出一定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回乡创业人员的资金支持。二是享受税收优惠。三是对回乡创业人员优先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四是妥善解决创业用地问题。要引导和鼓励回乡创业人员利用闲置土地、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进行创业。五是对回乡人员创办的实体,在人才引进、劳动保障、职称评定、员工落户、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

(三)建立长效机制,有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民增收。

1.拓展农业外部增收渠道。要把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向加工转化要效益,大力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层次,鼓励城市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等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使更多的龙头企业进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行列。

2.用好用足各项农民增收政策。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武陵山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等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增收力度,启动内力,相关部门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增强可操作性。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政策执行到位,把项目运作到位,把资金落实到位,让农民早受益。

3.切实发挥农民合作社的作用。据统计,我县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02家,但大多数只是停留在形式上而已,未能充分发挥其作用。随着中央对“三公”经费严格控制,依靠礼品经济(如礼品杨梅等)消费受到限制,广大果农今后对我县农业特色产品销售理念、方式、途径必须进行调整。一是强化政府引导。要把农民合作社示范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和绩效考核范畴,加强协调、指导,及时通报进度,严格考核,奖优罚劣。要立足我县特色产业实际,充分发挥民间经济能力作用,发展杨梅、山核桃、茯苓、烟叶和畜牧水产等方面的专业合作社。二是推进规范化建设。要进行依法登记,按照合作社的设立条件严格把关,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加强示范带动。按照产业规模化、生产标准化、服务设施化、建设规范化、经营品牌化、社员组织化”要求,重点探索“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集团公司)”、“合作社+超市(学校)”、合作社联合社等新型发展模式,加强示范社建设。三是提供人才支撑。组织合作社考察学习,提高管理者素质。对农民培训资金的使用,坚持便民原则,以乡或村为单位,就近培训,讲求针对性和实用性。同时,要制定优厚的奖励政策,引导企业家领办合作社,鼓励大学生到农民合作社创业,千方百计提升农民合作社的科技水平和经营能力,解决其经营和管理人才缺乏的问题。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杨明东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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