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讯(通讯员 廖帅文)近日,省高院下发表彰决定,对2012-2013年度各项工作中成绩优异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靖州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杨朝多获得“全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多年来,杨朝多立足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岗位,积极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踏实工作,锐意进取,从一个普通的审判员一步一个脚印,逐步成为靖州县人民法院的民事办案骨干。自2009年以来,他先后办理各类民事案件362件,结案率达97%,调撤率达70%,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2千余万元,其显著的工作成效,得到了辖区群众的广泛认可。2009-2010年连续两年被靖州县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2011年被靖州县人民法院评为“办案能手”,同年被靖州县政法委评为县“十佳干警”,2012年被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市“办案标兵”。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廖帅文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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