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讯(蒋甄玲)“对湖南省靖州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的发生在靖州县辖区内的影响力极大、社会反响极高、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涉林刑事犯罪案件,靖州县森林公安局要求办案民警参与听审。”近日,该局出台了《重特大案件办案民警听审制度》,该制度共十二条。
其目的是为了提高该局民警综合素质及办案质量,促进办案民警依法行使刑事职权,防止公安执法过错行为的发生。参与办理庭审案件的主、协办民警及办案单位负责人一律要求参与庭审案件的听审。参加听审的民警应当自觉遵守《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在案件庭审结束后由参加听审的民警所在单位组织就听审的案件展开讨论,查找办案中的不足,取长补短,并将讨论的记录形成书面材料于案件庭审结束后七日内报该局法制股备查。对通知应该参加听审而不参加的单位,该局在绩效考评时将予以扣分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蒋甄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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