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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2016-01-15 17:31:11 字号:

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一个地名,写就一段历史,

一个地名,记叙一种文明,

一个地名,寄托一串乡愁。

地名是人类活动的印记,是自然、历史的刻画,是地域文化、民族特征的表现,是社会文明、经济实力的展示;地名是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鲜活的史书,为历代先贤所偏爱,广记于诗文辞赋之间,烙印于网信图说之中。开展地名普查,广泛收集地名信息,寻根历史记忆,传承地名文化,是时代之要求,也是发展之所需。

地名普查工作需要借助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平台和主流媒体的强大宣传优势,引导公众投身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中,扩大全省地名普查工作的社会影响,提高地名普查图片数据质量,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

为此,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湖南省地名普查办)与红网共同开展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摄影大赛。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南省地名普查办 

承办单位:红网

 

【赛事主题】

本次大赛围绕“镜说地名、地名老照片、随手拍地名、地名随手视频”主题进行创作、组稿和投稿。拍摄内容为湖南省辖区内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地名。

类别及释义:

镜说地名(专业级图片)

随手拍地名(手机图片)

地名老照片(历史照片系列)

地名随手视频(多媒体影像)

 

【赛事奖励】

1、奖项设置

(1)镜说地名、地名老照片、随手拍地名栏目每周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一名,奖金为300、200、100元。

(2)大赛最后分主题评出主题金奖一名、银奖两名和铜奖三名,奖金分别为1000元、800元和600元。评出纪念奖若干名,奖金100元。

2、荣誉证书

所有获奖人员都将获得由湖南省地名普查办颁发的“湖南地名文化传承大使”荣誉证书,并优先享有相关地名文化活动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3、作品收录

参赛作品由湖南省地名普查办组织录入湖南省行政区划和地名数据库,湖南省地名普查办享有作品使用权,参赛者享有作品署名权、著作权。

 

【参与方式】

1、通过实名制注册红网红图汇摄友,报名参与。

2、参赛人员按所属县级行政区域进行投稿。须在图片说明中注明县级行政区划名称。可以补充说明地名的历史渊源或故事。

 

【征稿细则】

1. 参赛者须实名投稿,登录红图汇后点击“空间”进入,点击“个人资料”,完善实名及联系方式等资料。

2.参赛者投稿时必须勾选图片“所在地区”对应的省、市、区信息,并在图说里标注详细地名。图片将按所在地区显示并归类。

3.参赛作品数量不限,题材、风格不限,彩色及黑白(单色)图像不限。作品拍摄地点须在湖南境内。

4.曾在公开影赛获等级奖的作品不参与奖项评比,可参与数据收录。

5.参赛作品单幅图像长边不大于1024像素(可将原始图像转换成JPEG格式投稿),影赛结束后,作者须提供原始影像。

6.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图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或删减画面元素的图片、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7.投稿地址:红网专题“湖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摄影大赛征稿” 专页。

 

特别说明

1.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获奖和入选作品数量作出调整。

2.赛事实行作品公示制度,获奖及入选品质收藏作品将在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

3.对于所有获奖及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4.凡选送作品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启事之所有规定。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中使用的所有素材的版权、著作权及肖像权由参赛者自负。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产生争议或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解决和承担一切责任,与主、承办方概无关系。

5.凡证实剽窃他人作品者,取消获奖资格。

6.所有参赛作品在网上投稿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承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7.本届赛事不收取任何费用且不退稿。

8.参赛作者不重复获奖,若出现多件照片获奖情况,只保留最高奖项。

9.主办方对本届赛事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截稿日期

2016年3月31日(以收到时间为准)

 

来源:靖州新闻网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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