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在涉事药店现场调查。 颜丫丫 摄
涉事药店退还患者所交费用。 颜丫丫 摄
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4月25日讯(通讯员 刘杰华 颜丫丫)“你取得了行医资格证了没有?”“没有。”“你帮病人开处方吗?”“开了。”“你知道你不能在药店从事看病吗?”“不知道。”4月24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路诚中大药房,坐诊医生与执法人员“理直气壮”的对话,令人啼笑皆非。最终,涉事药店和坐诊医生受到了严厉的处罚。
当天上午10时,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医院医务科接到患者刘洪志的投诉,说自己前段时间在医院做检查时,遇到了一位热心人,后在对方“推荐”下,去了一家叫诚中大药房的药店,坐诊医生给他开了半个月的中药,但是拿回去服用后,症状并没有得到改善,反而有加重的趋势,这才怀疑遭遇“医托”上了当。
得知这一情况,医院领导立即陪同刘先生到辖区派出所报了案,并将情况反应到靖州县委政法委。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马上制定执法行动方案,由县委政法委牵头,靖州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以及公安局联合行动,对涉嫌医托药店进行布控和查处。
4月24日11时30分,联合执法行动小组蹲守30分钟后,果然发现有一名坐诊大夫正在给一名患者看病,执法人员当即行动,对正在进行诊疗行为的屈医生、药店老板、售货员进行了控制,对药店的相关资格证、台账、医疗设备、开具的处方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对患者进行了详细的询问。
“我是头晕,来到医院做CT检查,在门口等结果的时候,一个女的凑拢来,说我这个病和她妈的病一模一样,在医院住院要花七、八千块钱。然后,介绍我去一个专家那里,说是二医院退休医生,吃中药很灵验。”据在药店“看病”的李芳兰女士反映,她是也是十多天前来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医院检查,被“好心人”带到这里来的,共拿了14包药,花了1370块钱。之前开的药已经吃完,这次“医生”又给她开了680元的药。但谈及药效,李女士表示,吃完后并没有特别明显的改善。“我正准备掏钱呢,还好你们来得及时!”李女士非常感谢执法人员为她挽回了损失。
参加执法行动的靖州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陶铖江介绍,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大药房为药品经营单位,在未取得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时,严禁擅自开展中西医诊疗服务;大药房严禁使用医托非法介绍医疗服务,另外对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在大药房、黑诊所等非医疗机构行医的一律按照非法行医查处。本次涉事的诚中大药房可经营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等,但没有提供行使诊疗服务的权利,为此,将对涉事药店老板以及坐诊医生作出相应处罚,并要求药店退还患者所交费用。
陶铖江同时提醒广大患者:看病要到正规医院,不要轻信所谓的“好心人”,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他呼吁,为进一步严厉打击超范围行医和医托行为,上当患者应及时举报。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刘杰华 颜丫丫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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