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讯(通讯员 龙俊霓) 近日,靖州县交警在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二次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民警在江东大桥路口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摩托车见有民警检查时,有躲避检查意图,民警遂立即拦停该车进行检查。随后,民警用酒精测试仪对该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测试,驾驶员拒不配合,一边说话语无伦次,一边以各种理由搪塞。
当民警提出要到医院抽血检测时,该驾驶员顿时不做声。酒精经初步检测含量为73mg/100ml,达到了酒后驾车的标准。民警随即将驾驶员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经民警上网查询发现,该驾驶员2014年因酒后驾驶机动车曾经被处罚过,这次属于二次酒驾。
次日,在拘留所内,该驾驶员笑称自己平日都要喝酒,一、二斤白酒不在话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刘某某的行为属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对其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靖州县交警提醒,再次饮酒驾车被查获,不只是经济处罚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当事人还要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们不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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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龙俊霓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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