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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县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工作总结评估报告
2017-10-11 09:14:34 字号:

  2016年,国家林业局将怀化市列为全国22个、全省唯一的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市委、市政府决定全面推开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明确我县承担探索建立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验任务。我县积极抢抓这一重大机遇,紧紧围绕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奋斗目标,大胆探索实践,推进改革试验,初步形成了一批具有开创性、示范性的改革举措和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事业发展。今年2月16日,全市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现场调度会在我县召开,推广了我县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成果。7月,我县被人社部、国家林业局评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是全省五个之一、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现将我县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县基本情况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位于湖南省西南,怀化市南部,湘黔桂交界地区。县域总面积2210平方公里,辖11个乡镇1个国有林场,总人口27万,其中苗、侗等少数民族人口占74%,是全国唯一的苗族侗族自治县。靖州是苗侗祖地。千百年来,靖州被苗侗人民公认为祖地,至今仍保存有苗侗民族的祖庙。靖州是“中国苗族歌鼟之乡”,苗族歌鼟被中国音乐界称为“原生态民族活化石”,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靖州是商贸重地。古有“八邦会靖”的繁荣局面,今为湘黔桂接边区域商贸重镇。枝柳铁路、怀通高速、G209、G356、S222交汇于此,周边县每年在靖州周转的客流量达280余万人次,物流量达140余万吨。靖州是文化圣地。靖州的飞山文化集释道儒和苗侗等少数民族文化之大成,是五省接边地区苗乡侗寨各族人民的精神家园。创建于宋朝的鹤山书院,曾与岳麓、濂溪、石鼓并称为湖湘四大书院。以飞山命名的庙、宫、殿遍布湘桂黔鄂渝滇数省和东南亚地区,每年有数十万人前来朝觐祭拜。靖州是生态绿地。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69.6万亩,有林地面积231.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4.93%,活立木蓄积量达1213.6万立方米,人均拥有量位居全省第一。林业是靖州的支柱产业,2016年全县林业总产值达23.6亿元。近年来先后被授予“全国绿色小康县”、“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全省林业十强县”等荣誉称号。靖州是特色产地。是“中国杨梅之乡”、“中国茯苓之乡”。靖州茯苓、杨梅、山核桃“三宝”被列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靖州茯苓、靖州杨梅成功注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有全国最大的茯苓交易专业市场,年交易量占全国的60%,年出口量占全国的2/3。全县杨梅种植面积达8万亩,山核桃种植面积达5.4万亩。

  二、改革进展情况

  1、坚持高位推动,探索高效推进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的“靖州模式”

  (1)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高效推进机制。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林业、发改、财政、国土等16个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林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财政专项安排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经费200万元,确保改革试验顺利推进与取得实效。县委改革办将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纳入全县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并列为重点推进改革事项之一,多次听取和专题研究改革工作,形成高位推动、强力推进的工作态势。

  (2)注重顶层设计,做实改革试验方案。我县在深入基层群众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立足“一个中心、四大战略”的发展布局、立足林业工作实际、立足林农群众期盼,制定了体现改革要求、符合靖州实际、反映林农心声的改革试验方案。《方案》明确了13项具体内容,可概括为建立与培育“一个窗口、二个市场、四个平台、六类组织”,“一个窗口”即林业政务服务大厅和乡镇林业便民服务窗口;“二个市场”即林业产权交易市场、林产品交易市场;“四个平台”即林业综合信息平台、林业微信服务平台、森林资源监测平台、林业政务服务平台;“六类组织”即林业经营专业合作组织、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组织、资源保护专业合作组织、林业资产评估组织、林业调查设计组织、林业科技服务组织。

  (3)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坚持高标准调度,县委常委会、县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每年专题研究林业改革工作,召开高规格推进会、督办会、协调会 次。二是坚持高质量推进,实行“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推进模式,健全领导包保制、责任分工制、进度通报制、限时办结制,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改革工作。三是坚持高要求督查,将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工作列入全县深化改革重点督办事项,联合县委政府督查室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工作实效。

  2、坚持边试边改,打造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靖州样本”

  (1)确权颁证,林权登记管理“日常化”。全县林权登记发证共完成外业核实256万亩,核实宗地小班13.1万宗,完成电脑输机253万亩,输机宗地12.7万宗,发证面积252万亩,发证宗地12万宗,核发林权证9.2万本,发证率达98.3%,调解大小山林纠纷5000余起,解决争议面积15.8万亩。建立起清楚明晰的林权管理制度,全县林权登记管理步入日常化管理轨道。同时补签林地家庭承包经营合同书30万份,巩固完善了林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我县林权登记发证在政策制定、档案制作、检查验收、质量管理、后续日常管理、信息化建设六个方面取得的经验在全市推广。因林权换发证工作成绩突出,2010年我县被省政府评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先进集体”、被市政府评为“全市林权发证工作先进单位”。2016年7月起,我县将林权登记职能移交至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

  (2)采伐改革,木材计划分配“阳光化”。作为全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县,我县着重推进以下几项改革:一是管总量。坚持生长量大于消耗量的总原则,按照上级下达我县的五年总量控制商品材采伐限额,实行总量控制,在确保不突破五年总量控制限额的前提下,视市场供需情况,科学合理地调整、安排和控制五年内各年度的商品材采伐量。二是直分配。根据设计结果,按可伐资源小班的树种、林种、树龄、亩平蓄积进行打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直接将采伐计划分配到山头地块,下达到农户,并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公示,真正实现了采伐计划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三是减环节。林农凭林权证及书面申请报告,直接向乡镇林业站提出申请,由林业站直接提供“一站式”服务,无需乡镇、村组签署意见或出具证明,减少中间环节,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工作效率。2010年我县被国家林业局列为“全国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县”。

  (3)率先立法,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化”。我县最大的优势是生态,最大的财富也是生态,林业改革发展也要服从这个中心。基于此,我县将生态立县列为“四大战略”之首。制定了《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于2016年1月15日经靖州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全票通过,3月30日经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6月5日起正式施行。这也是湖南省第一部地方性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从制度层面和顶层设计上为“生态立县”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法制保障。当前我县已按照《条例》规定,划定生态公益林、800米以上区域、自然保护区、湿地、“十山七线”生态红线保护范围187万亩,占县域面积的56.4%。并在县级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将我县国家级生态公益林2017补助标准全部提高6元/亩,即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部分补助标准提高到23元/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助标准提高到21元/亩,年投入资金301万元,提高比例近40%,惠及林农1万余户。

  (4)优化服务,群众办事服务“公开化”。一是建立林业政务服务大厅。投资40余万元建立了高标准、现代化的林业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梳理出27项林业行政审批、许可、服务事项并全部纳入大厅办理,印制彩版办事指南1.25万份,结合职能科学设置群众办事窗口10个,制定了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之、一条龙服务”的办事服务模式,林农群众对林业工作的满意度持续提升。二是打造乡镇便民服务窗口。全县11个乡镇全部建立林业便民服务窗口,纳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林业便民服务窗口与湖南省林业政务网连接,行使可下放的县级林业行政审批服务职能,为林农群众直接办理县内木材运输证、民用材采伐许可证、查询林地测土配方等事项,方便了林农群众办事,提高了工作效率。大厅与窗口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变分散办公为集中开放式办公,真正实现了“零距离”、“面对面”服务。

  (5)搭建平台,林业信息服务“智慧化”。一是建立林业综合信息平台。以林业局门户网为依托,建立集政策查询、技术咨询、林权查询、测土配方等于一体的林业综合信息平台,使林农足不出户就能掌握林业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各类林业信息。二是建立林业微信服务平台。建立由林业信息、服务、技术三大板块构成的林业微信服务平台,及时推送各类林业信息,林业生产经营者可随时随地获取林业服务信息。三是建立林业政务服务平台。投入30余万元开发林业政务服务平台,实施了局机关网络综合布线和机房改造工程,将林木采伐证核发、木材运输证核发等14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网络审批,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让林农群众“不花冤枉钱、不跑冤枉路”。同时,将公文处理、固定资产、办公用品、会议通知、督查督办、人事管理、车辆管理、信息发布等职能纳入平台管理。四是实施机房改造与综合布线工程。县林业局投入资金13.9万元对局机关机房进行升级改造,全部实行光纤接入,铺设防静电地板,配备不间断供电、防雷、空调等基础设施,采取全封闭房间,防止有害气体侵入。同时,对全局网络进行综合布线,办公楼各层单设路由器,确保林业内外网络运行畅通,林业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6)强化治理,森林资源监测“自动化”。按照“精准、科学、快捷、实用”的原则,投入130余万元建立了由三大系统组成的森林资源监测平台。一是建立卫星遥感影像监测信息处理系统。利用两期卫星遥感影像资料进行比对,判读出变化小班后分别与林木采伐小班、征占林地小班、造林抚育小班、公益林小班等管理图层小班叠加分析,判断一定时期内林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森林资源监测、管理、执法提供准确的山场源头数据信息,极大地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今年上半年,我县利用该系统对787个小班,1.8万亩变化小班进行核查,发现盗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案件线索128起,查处83起,发现的变化小班最小面积仅为66平方米,使林区违法犯罪活动无处遁形。二是建立道路实时监控信息处理系统。在县内主要的木材运输公路、铁路等主要路段和木材检查执法站点设置监控探头27个。监控系统与“天网工程”实现信息共享,利用全县境内设置在各乡镇、主要路段的112个监控探头,对全县木材运输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今年来,我县利用该系统查处无证运输木材案件35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7万元。三是建立护林巡山监测信息系统。2017年5月县林业局给全县149名护林员配备手机利用啄木鸟监测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巡山护林,统一缴纳手机使用费用,实行远程全天候、多方位监管,有效规范了护林行为。

  (7)激发活力,新型主体培育“标准化”。一是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出台了《靖州县家庭林场管理办法》和《靖州县关于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明确对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实行“三个优先”,即优先纳入林业重点工程政策扶持范围、优先立项申报享受相应的补助政策、优先安排木材采伐计划,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林业。全县累计成立林业经营、林下经济、资源保护等各类专业合作组织92个,入社农户3040户,经营林地面积18.4万亩。2016年来培育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林场13个,林业专业合作社10个。二是培育林业科技服务组织。建立了林业科技协会,把林农群众需要的林业科学技术及时送到山头地块,提高了林业科技对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的贡献率。今年来,该协会深入乡镇举办各种实用技术培训班3次,培训林农群众700多人次,培育杨梅、山核桃等优质苗木5万余株,为育苗户、造林户调剂杨梅、山核桃苗木10万余株。三是培育林业社会化专业服务公司。大力推行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逐步实现林业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成立了靖州县林业工程服务公司,专业从事种苗繁育、造林抚育、承揽工程、森林防火、管护采伐、林业生物灾害防治等业务。靖州县飞山园林有限公司拓展了承揽林业工程业务,湖南五谷缘农贸公司拓展了森林病虫害防治业务。今年4月我县通过竞谈签订森林病虫害防治服务承包协议,向社会购买防治服务,防治松毛虫灾害发生面积9.3万亩。改变了林业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局面,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取得了良好的防治效果,激发了各类经营主体科学经营森林、提高森林质量的内生动力。

  (8)开拓市场,林业商务交易“网络化”。一是培育林产品交易市场。投资220万元建立集仓储运输、展销交易、研发设计、信息服务于一体的木材、茯苓、杨梅、山核桃等林产品实体交易市场——靖州电子商务产业园,补天药业、龙丰茯苓、湘百仕酒业、金茶油公司等8家林工企业已进驻并上线交易。建立“互联网+基地+林产品”、“互联网+会员+林产品”、“互联网+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林产品”等模式的线上林产品交易市场3个,按照“线上特色宣传、线下销售服务”的原则,线上线下齐发力,全方位拓展销售渠道。靖州喜乐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自去年3月成立以来,已加盟会员460余家,其中贫困农户186家,线上销售各类林产品8000余宗,销售额突破1000万元。2016年全县实现杨梅销售620万件,销售收入7.48亿元,其中网上销售精品杨梅90万件,收入1.19亿元。连续四年举办杨梅节,累计接待游客41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6亿元,带动9700户贫困户、3.5万贫困人口参与林业特色产业生产经营管理,增加贫困群众收入1亿元,人均增收2858元,有力地促进了广大林农群众增收致富。二是建立林业产权交易市场。成立了中部林业产权交易服务中心靖州分中心,实行林业产权交易网上发布,同时在林业政务服务大厅及时公开发布林权交易信息,改变了以往林农群众与木商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现象,维护了林农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发展楠竹精深加工产业。利用丰富的楠竹资源,大力招商引资,发展楠竹产业,拓宽林农增收渠道。已与深圳康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计划总投资30亿元,引进楠竹精深加工生产线,建设10—30万亩楠竹标准化种植基地。

  (9)勇于创新,林业改革试验“扩大化”。我县作为传统的林业大县,林业与广大林农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林业生产经营的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但当前森林资源抵押收储、集体林地“三权”分置等工作相对滞后,已经严重制约林业生产力的发展,推进相关改革,建立与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迫在眉睫。为此我县主动将此纳入改革范畴。一是积极推进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收储。制定了《靖州县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收储实施方案》和《靖州县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收储管理办法》,探索成立第三方服务机构,组建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收储公司,明确收储公司以保证金的形式,为林农、林企在银行使用林权抵押贷款提供担保,使银行放贷实现“零风险”,彻底解决林农抵押贷款难、银行放贷顾虑多的问题,吸纳金融资本投入林业。二是积极探索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制定了《靖州县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实施方案》和《靖州县集体林地“三权分置”管理办法》,围绕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作文章,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三权”分置并行格局,有效盘活林地资源,解决林地闲置问题,吸纳民间资本投入林业。

  3、立足取得实效,谱写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的“靖州篇章”

  (1)发展信心增强,森林资源增长。确权颁证以前,我县虽然将90%的集体林地以责任山、自留山的形式划分到户,但林农长期无证管业,林区时常发生无理争山,以强凌弱,甚至哄抢林木的事件,林农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发展林业的积极性长期受到影响。确权颁证以来,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林农群众发展林业的信心倍增。通过改革落实了处置权,放活了经营权,激起新一轮社会造林热潮,造林季节变成农忙季节,许多打工人员从沿海工厂请假回来造林,涌现出了企业造林、党政机关造林、干部职工个人造林、木材经营大户造林等多种主体参与的合作、独资、租赁、联营等多元林业开发模式。目前我县造林300亩以上的大户有140户,其中1000亩以上的12户。近十年来,我县造林绿化面积和造林质量稳步提升,累计完成造林53.4万亩,义务植树654万余株,“三边”绿化造林2.5万亩,国省道和高速公路沿线绿化500余公里,为促进森林资源增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2)推进简政放权,林农收入增加。建立林业便民服务窗口,推行“一站式”服务后,一些原来需要县、乡两头跑的业务,现在只需要在乡镇林业服务中心就能直接办理。例如公益林补贴审批的办理,由原来林农群众到县林业局登记签字办理手续改为到乡镇林业服务中心登记签字,乡镇林业服务中心统一上报县林业局办理。在林业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只要在窗口受理,所有审批环节全部在网上进行,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变靠人跑腿为数据跑腿、变多次办为一次办,群众要跑的路都由干部来跑,群众要办的事都由干部来办,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办事不方便的问题,真正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同时,林业政务服务大厅和便民服务窗口将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联系电话、办事流程、办理期限明明白白地公开,使群众办事该找谁、怎么办一目了然,不跑冤枉路、不花冤枉钱、不耽误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据测算,以往林农申请到一份采伐证需5—10天,推行“一站式”服务后,2天即可办好。按每天100元的误工费、30元的生活费、20元的路费计算,每份采伐证办理可节约时间3—8天,减轻林农负担450—1200元。2016年我县发放采伐证390份,按平均节约5天时间计算,为林农减少开支近30万元。

  (3)转变干部作风,干群关系融洽。通过建立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林业政务服务大厅和便民服务窗口“一站式”服务实行坐班制,现场解答群众疑惑,从工作机制上推动了干部作风转变。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从受理到办结的全程服务,让受理的每一件事情、办理的每一个证件,都在规定程序中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杜绝了暗箱操作,避免了违规操作。对所办事项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各类具体问题,确保审批服务事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不仅改变了部分工作人员“高高在上”的衙门作风,也使“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林业干部职工通过真心实意的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架起了党群干群之间的“连心桥”,拉近了工作人员和林农群众的距离。有事去窗口、办事找干部已经蔚然成风,林业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服务能力得到明显增强,林农群众对林业工作的满意度也明显提高。我县全面推行“一站式、全程代理服务”的便民窗口服务模式以来,累计为群众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500余件,办理各类证照盖章600余次,答复咨询林农群众2000多人次,成功调解各类纠纷100余起。

  (4)激活发展要素,产业做大做强。随着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的全面推进,靖州县林业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一是促进林产工业发展。全县林产工业初步形成了以生产中纤板、细木工板为主的现代林业加工体系,竹木经营加工企业年经营加工能力达40万立方米,木材综合利用率达98%。二是促进茯苓产业发展。全县种植茯苓320万窖,交易量占全国的60%以上,出口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二,成为“中国茯苓之乡”。三是促进杨梅产业发展。全县杨梅种植面积达8万亩,年产量达7万吨以上,年产值达10亿元,成为“中国杨梅之乡”。四是促进山核桃产业发展。全县山核桃种植面积达5.4万亩,年集散加工量达2.6万吨,成为湖南山核桃的中心产区。五是促进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全县发展林下经济57.6万亩,涉及农户5.6万户,2016年全县林下经济产值达14亿元。六是促进生态旅游产业发展。2016年全县森林旅游人数突破80万人次,生态旅游总产值达1.67亿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1、改革经费有缺口。我县属于少数民族贫困边远山区县,本级财政较为薄弱,基本上只能保障工资和机关正常运转需要,属“吃饭”财政,能用于投入改革试验的资金非常有限,即便如此,我县仍然投入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经费200万元。但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量大、涉及面广,当前我县实际投入经费已近300余万元,后续投入仍然源源不断,改革资金缺口较大。为此,建议上级加大改革经费投入力度,保障改革试验稳步推进。

  2、沟通协调有难度。推进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收储工作涉及省市县各级银行、保险公司、金融监管机构,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涉及国土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难度大,县级林业部门一家推进显得力不从心,导致组建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收储公司和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进度较慢。另外,组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与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等中介服务组织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当前我县仅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具备条件,再要求向社会推开难度很大。为此,建议上级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加强对组建社会化林业中介服务组织的政策指导,以便基层实际操作。

  3、政策出台有障碍。2016年9月以来,我县先后拟定了《靖州县家庭林场管理办法》、《靖州县关于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靖州县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收储工作实施方案》、《靖州县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收储管理办法》、《靖州县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试点实施方案》、《靖州县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证管理办法》6个文件。在出台政策过程中遇到阻碍,按照相关规定以上政策文件均属规范性文件范围,所有条款均需提供法律、政策依据。但这些文件均因改革而生,做的是前人尚未开展之事,依据自然难以找寻,我县只能以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的形式予以确定,基层承担风险较大。为此,建议上级出台相关指导政策文件,为改革提供政策支撑。

  四、几点体会

  1、加强调查研究,摸清林情民情是推进改革的基础。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延续和深化,是对当前影响和制约林业持续发展的各种瓶颈、障碍“动刀子”,事关国家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事关林农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才能摸清改革面临的林情民情,为制定符合实际的改革目标、任务、思路、政策、措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2、领导高度重视,统一组织协调是推进改革的核心。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工作,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不做表面文章,确保工作实效。各级行政“一把手”亲自挂帅,狠抓改革目标和任务的落实,确保工作班子到位、队伍组建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制度建设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全县上下思想高度统一,形成部门紧密配合,上下齐抓共管,同步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2、广泛深入宣传,充分发动群众是推进改革的关键。坚持舆论先行,广泛深入地宣传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的相关法律政策,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社会形成对改革工作的共识。在林改过程中,要充分依靠群众、尊重群众,从改革方案的制定到重大事项的决策,都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始终把林农是否得到实惠作为衡量改革成败的关键,使林农成为改革的最大受益者,自觉成为推动改革的主体。

  4、培育新型主体,激活发展要素是推进改革的重点。长期以来,林农群众分户经营,单家独户各自为战,林业生产经营分散,市场信息把握不准,林产品种类单一、价值不高、销售不畅,是制约林业持续发展和林农群众增收致富的最大障碍。要加快林业转型发展必须努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激活发展要素,盘活森林资源,增加林农收入,为推进脱贫攻坚作出林业部门应有的贡献。

  5、推进简政放权,提升治理能力是推进改革的保障。一直以来,部分基层林业机构和人员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影响和制约了林业持续发展。推进改革,就是要借助当前法律、政策、科技、信息等各种手段,打破影响和制约林业事业发展的各类藩篱,搭建起林业部门规范服务、林农群众办事便捷的工作平台,建立起优质高效的林业管理服务机制,切实增强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来源:红网靖州站

作者:张克达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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