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驾驶四轮电动汽车被民警查获。
男子无证驾驶四轮电动汽车被行政拘留。
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11月9日讯 11月6日,靖州一名男子无证驾驶“无牌照”的电动四轮汽车,被靖州交警大队查处并处以行政拘留,成为全县首例。
经过询问驾驶人,民警了解到他所驾驶的四轮电动汽车是2015年在长沙购买的,在长沙市车管所进行了登记注册,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2015年2月1日核发了机动车号牌。这位驾驶人知道他所驾驶的这辆四轮电动汽车需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也知道交警部门对这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相当大,这次被查获是由于自己存在侥幸心理,觉得交警不会检查电动车。
靖州的汽车数量逐年递增,“无牌照”的电动汽车数量也快速增长,它们大都挂着“老年代步车”、“电动助力车”的牌子,没有机动车号牌却行走在机动车道上,驾驶员也往往没有驾照。
在法律范畴中并没有电动汽车这个说法,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只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电动汽车依靠外力驱动属于机动车,车辆类型属于小型轿车,所以,电动汽车所有标准都要符合机动车标准,车辆需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员需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交警大队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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