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11月16日讯(通讯员 曾令军 戴薇薇)11月11日,渠阳司法所认真履行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切实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实现无缝对接,在汇报并征得镇政府同意的情况下立刻组织帮教小组前往武陵监狱接凌某某出狱。
凌某某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刑罚并于湖南武陵监狱服刑,在其刑满释放前半个月,监狱结合该犯的犯罪成因分析、现实改造表现以及心理测试结果等,将其确定为刑释重点帮教对象,并将其在监狱的认罪服法情况、服刑改造表现、释放时间等信息,跟矫正机构进行了工作衔接。渠阳司法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联系凌某某户籍地便民服务中心、社区干部及家属做好衔接工作。
11月12日早上,司法所所长及便民服务中心综治办人员早早赶赴武陵监狱,与监狱进行衔接,将刑满释放人员凌某某顺利接回。为防止其再次走上犯罪道路,渠阳司法所长对其进行谈话,了解其心理状况,引导他吸取教训,遵纪守法,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曾令军 戴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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