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 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全日制高等 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 毕业生。
征集时间
全国征兵时间从8月1日开始、9月1日批准入伍、9月中旬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为便于大学生参军入伍,高校比较集中的地区一般会奖征兵时间提前到6月份开始组织实施,在学生毕业离校或放假前,完成体检、政考和预定兵工作。
入伍条件
男性:160cm以上
男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1996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性:158cm以上
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19周岁(199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标准体重=(身高-110cm)kg
男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 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合格。
征集流程
男兵征集流程
1网上登记2初审初检3体检政考4走访调查5预定新兵6张榜公示7批准入伍
网上登记
网上登记:每年8月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适龄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大学生还应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持表到自己选择参军入伍的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 提交该表。
初审初检。应征青年根据通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
体检政考。征兵开始后,预征对象本人根据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参加体检,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考核工作。
走访调查。政治考核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应征青年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张榜公示。将预定新兵名单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批准入伍。1、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后,将由县级兵役机关正式批准入伍。2、到所在乡(镇、街道)或高校武装部领取《入伍通知书》,凭《入伍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3、符合申请学费资助条件的大学生,需将加盖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学费补偿(代偿)手续。4、当年被高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 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由兵役机关统一办理学籍保留手续。5、按照所在乡(镇、街道)或高校武装部通知,到县级兵役机关领取新兵被装,等待交接起运,前往部队服役。
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流程
1、高校新生在领取入伍通知书后,自行登陆全国征兵网更改学历为“高校新生”,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2、县级征兵办在录取高校规定新生报到截止日前,将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的《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高校招生部门。
3、高校招生部门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审核《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至县级征兵办。
4、县级征兵办留存备案《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入伍高校新生。
5、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大学生参军入伍发展平台
大学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高职生)和研究生的应(往)届毕业生、在读生,以及通过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被上述院校录取的新生。
1、选取士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士官;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首次选取士官,在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2、报考军校。专科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两年。
3、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4、士兵提干。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主要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等。
5、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⑴干官服役满12年的;⑵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⑶ 因战致残被评定为 5-8级残疾等级的;⑷烈士子女。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 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大学生入伍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1、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的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 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 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从2015年起,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5000人以内的专项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5、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6、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 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
7、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
9、放宽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10、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11、政治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12、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两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同时也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 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湖南省义务兵优惠政策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全省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户每年不低于12000元,各地可根据经济社会民展和征兵任务完成情况适当提高优待金标准。
2、艰苦地区服役奖励。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由当地县市区政府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3、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申请免费参加3个月至2年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4、自主就业经济补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按每服役一年不低于2000的标准,在退出现役后6个月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同时、享受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创办中小型企业重点扶持等优惠政策。
5、热血铸军魂,爱尔助从戎活动。在湖南省爱尔眼科医院进行了近视手术且在我省应征入伍的适龄青年,可享受湖南爱眼公益基金2000元“军旅慰问金”,如属省扶贫办或高校认定的贫 困生,则可享受全免近视手术治疗。
靖州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咨询电话:0745—278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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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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