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村集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需求,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3月2日起,恢复农村集贸市场部分交易行为(蔬菜、水果、猪肉等生活必需品和种子种苗等),继续禁止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宰杀,下午14:00结束交易。
二、农村集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由当地党委政府负总责。由当地党委政府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市场服务中心配合组织专班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要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力度。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农村集贸市场要做到“日清洗、日消毒、日巡查”;实行封闭管理,只保留1-2个通道进出,其余通道实施封闭;从开市起要求进场人员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上报。要加强食品安全质量和价格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四、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由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强制关闭。
以上规定如有变更,另行通告。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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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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