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复工复产上岗人员须知》的通知
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直机关各单位,中央、省、市驻靖各单位,各相关企业:
现将《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复工复产上岗人员须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此件发至村(居)、社区〕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复工复产上岗人员须知
一、报备登记须知
1.复工复产上岗人员上岗前应提前联系单位和居住地所在村(社区),主动报告有关情况,不隐瞒湖北及其他重点疫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信息,不谎报病情。
2.在了解单位和居住地所在村(社区)疫情防控措施、复工时间等要求后,协商确定返岗时间,错峰出行,分批有序返回。
3.需要相关证明手续的,要在返岗前准备妥当并随身携带。
二、安全防护须知
4.佩戴口罩。在岗或出行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心肺系统疾病患者,佩戴前应向专业医师咨询,并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口罩。
5.出行途中。尽量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出行,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6.进入生产办公场所。进入生产办公场所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室工作,入室后先到卫生间洗手。若体温≥37.3℃,请勿入室工作,应立即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隔离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定点医院就诊。
7.入室工作。保持生产办公场所环境清洁,应每日通风3次及以上,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做到勤洗手、多饮水。
8.生产办公场所消毒。应每日对座机电话、鼠标键盘等办公设备使用75%酒精擦拭消毒两次。每日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厂房生产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9.参加会议。疫情期间,聚集性会议和活动暂时取消,确实需要集中进行会议的,必须是小范围,佩戴口罩,人员间隔1米以上。控制会议时间,开窗通风,会议结束后会场须进行消毒。
10.用餐。食堂采用分餐进食,错峰就餐,避免人员密集。食堂每日消毒至少2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高温消毒,保障食品安全与合理营养。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生食肉类。
11.公务来访。进入生产办公场所前首先进行体温检测,并介绍有无湖北等重点疫区的旅居史,有无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37.3℃,方可入室公干。
12.后勤人员。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须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手直接接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采购人员外出采购要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13.生产办公期间。无工作需要,严格做到不串门、不串岗、不聚集,保护自己,尊重他人。部门间、项目小组间等需进行集中商议的事情,尽量利用微信视频商议。
14.出行回家。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打牌下棋、摆龙门阵、跳广场舞;不参加聚集性娱乐活动。
15.废弃口罩处理。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需投入“废弃口罩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废弃口罩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16.应急处置。如亲属、同事等人员被诊断为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应及时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配合隔离观察并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
三、个人健康监测须知
17.在返岗复工复产后,要时刻关注身体状况,发现自己或共同生活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要及时向用人用工单位、村(社区)报告,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18.去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时请做到:时刻保持呼吸道卫生和进行手清洁,在路上尽可能远离其他人(1米以上);到达医院后马上前往预检分诊台,就医途中尽量远离其他人(1米以上),告知医护人员自己的旅居经历和症状,并听从医护人员指引就诊;配合相关医务人员开展调查、隔离和消毒等处置措施。
19.要主动向用人用工单位报告下班后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员参与聚餐、聚集、聚会等情况。
四、个人住所清洁须知
20.保持住所通风良好,集体住宿要尽量降低人员密度,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按标准规范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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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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