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进行检查前的培训
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传统村落甘棠镇寨姓村
靖州融媒体中心10月23日讯(记者 李清)10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活动前,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汇报了《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对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进行了培训。
随后,执法检查组分成三组深入各乡镇,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检查资料台账、实地查看传统村落保护项目村建设情况等方式,对各职能部门、乡镇、行政村依法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宣传工作、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机制建立、依法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传统村落保护经费保障、保护发展资金安排及专款专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于2019年8月1日起施行,为该县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据悉,目前靖州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村落共24个。从当天检查来看,靖州突出规划引领,坚持保护与适度开发并重的原则,深入发掘历史文化底蕴,立足村情、尊重民意,科学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布点规划和中心村建设规划,从选址、布局到建筑都具有独特的地方特色,确保了传统村落与自然环境融为一体。不足之处是对《条例》宣传力度不够、村民保护意识欠缺、整体村容村貌基础设施还需完善以及村规民约、标识标牌等需要建立。针对这些问题,执法检查组提出,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做好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正确处理好保护传承和经济发展的关系,细化完善保护和管理方面的配套政策,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保护意识,加大传统文化的守护和传承力度。
下一步,执法检查组还将综合检查结果,列出问题清单,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下一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
来源:靖州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清
编辑:邹家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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