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融媒体中心10月26日讯(通讯员 马骊)10月23日上午11时20分许,靖州治超站执勤民警查获一台号牌为贵D7**16的超载轻型自卸货车,该车超过核载质量达 30%以上50%以下,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1款和92条2款之规定,交警对驾驶员宁某某处罚金500元,扣驾驶证6分的行政罚款,并责令其将超载货物卸下进行转运。
为全面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构建长效常态联合治超执法新格局,自1月份以来,靖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持续加大路面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并联合多部门开展了联合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下一步,该中心将始终保持高压治超态势,针对各类交通顽瘴痼疾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坚持依法治超、科技治超,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通畅安全新靖州贡献交通力量。
来源:靖州融媒体中心
作者:马骊
编辑:邹家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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