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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县2021年春季征兵公告
2021-01-04 10:42:24 字号:

靖州2021年春季征兵公告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2021年征兵实行一年两次。为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征兵的政策规定、规范要求,现将春季征兵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从2020年12月10日开始,2021年2月20日网上报名截止。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2021年3月1日。(春季征兵重点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往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

二、征集对象及年龄征集的男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9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往届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征集的女青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2021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三、征集条件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当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检检查合格、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新兵批准入伍时间和军龄起算时间统一为2021年3月1日。

征集阶段划分2021年1月份组织兵役登记、应征报名、确定预征对象,1月底至2月份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役前教育训练,3月份组织审批定兵,交接起运。

大学生入伍优待政策

1、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

2、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的,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3、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科和高职(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4根据(怀征〔2017〕1号)和(湘政发〔2020〕10号)两份文件要求,我县大学生从原籍应征入伍的,适当提高奖励标准。按照对全日制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本科毕业生不低于每人8000元、专科毕业生不低于每人6000元、在校生(含大学新生)不低于每人5000元的标准,对入伍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对国家承认的国家开放大学毕业生按照不低于每人6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所需经费均由县财政承担。

5按照(怀征〔2017〕1号)文件要求“对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返乡参加应征体检的大学生,参照军队人员因公出差交通费义务兵等级标准,据实报销一次体检往返交通费,并给予不低于200元/人的体检期间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拨付给兵役机关保障”。差旅费每年在新兵起运前由县财政拨付兵役机关发放给所有返乡参加应征体检的大学生。

6根据2020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2010号)文件要求落实“政治上有荣誉、就业上有出路”的原则全县定点1-2所医院为现役大学生士兵父母提供优惠体检,享受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服务,并为从我县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现役士兵父母提供每年一次免费体检。

县征兵办咨询电话: 0745-2782197    

靖州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0年12月29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靖州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编辑:周悦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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