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团发〔2021〕3号
共青团靖州县委员会关于申报首届“靖州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团委,县教育局团工委以及各学校、县直机关、企事业及驻靖各单位团(队)组织:
“靖州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靖州县委授予靖州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县广大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怀化贡献靖州青春力量,共青团靖州县委决定开展首届“靖州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靖州青年五四奖章”
个人申报人选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的靖州籍青年,或在靖州工作、居住满五年以上的外县籍青年(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4月30日)。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在考察推荐过程中,既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又要突出基层导向,确保推荐人选结构合理、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为广大青年树立身边可学可比的青年典型,激发社会正能量。
(二)“靖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申报集体应在县内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脱贫攻坚、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特别是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中作出过特殊贡献,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人数较多的单位可以科室、班组、青年突击队名义申报。
二、申报方式
各团组织择优推荐人选,不是必须申报项目,符合条件可以进行申报,也可以不推荐。
三、申报程序和手续
各提名、申报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推荐人选工作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居住地纪检监察、公安和计生部门的意见,在人选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指导申报人认真填写《首届“靖州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见附件1),并填写人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申报集体应认真填写《首届“靖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见附件3),并在申报集体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申报人选为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缴完税证明;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由受益单位(人)提供书面证明,如提供证书或证件的,复印件应注明原件所在地,加盖原件所在地单位公章。
四、有关要求
各提名、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工作,扩大视野,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兼顾青年工人、青年农民、青年科技工作者、青年公共管理与服务工作者、青年文艺工作者、新媒体从业青年、外出务工青年等各类青年群体,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人选和性别结构,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确保推荐人选的代表性。
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把握时间进度和申报材料质量要求,务必于4月20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详见附件4)报团县委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 系 人:胡德靖、吴娟娟
电 话:0745-8224690
电子邮箱:jztxw8224690@163.com
通讯地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异溪南路168号(风雨桥对面)
邮 编:418400
附件: 1.首届“靖州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docx
共青团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员会
2021年3月18日
来源:靖州融媒体中心
作者:团县委
编辑:邹家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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