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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举行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公开听证会
2021-03-26 17:40:51 字号:

靖州融媒体中心3月26日讯(记者 刘媛)3月26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听证会在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会议室举行,社会公众代表、社会群众代表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共27人参加了听证会。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靖政办发〔2018〕6号)出台于2018年8月16日并组织实施。该《办法》一定时期对我县县城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发挥了指导性作用,由于该《办法》系“暂行”文件,2020年8月16日已到期。目前,靖州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无政策依据,为充分发挥资源要素配置,有效保护土地资源,优化政府安置投入,有效推进城市项目建设,修订《靖州县城市规划区内征收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势在必行。

本次听证会主要就土地、青苗、附属物征收补偿;房屋征收安置方式采取货币安置;土地征收奖励、房屋征收奖励、坟墓搬迁奖励、其他奖励标准三个方面的内容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听证代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办法》若干规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建议。国土、住建、司法等职能部门对听证代表的意见、建议和询问进行现场解答。

相关职能部门将认真研究、整理汇总听证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作为县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并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定。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刘媛

编辑:周悦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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