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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还能出行吗?湖南14市州最全防疫政策来了!
2022-04-24 17:43:03 字号:

五一假期湖南省内出行有何防疫要求?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近期湖南省各市州最新防疫政策,截至4月23日12时,进出湖南各市州,基本都需要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提前2天或3天向当地社区报备。



各地具体疫情防控政策如下:

长沙:

所有外省来长人员均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重点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人员进行分类管控。

一、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来(返)长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第一入长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建议在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没有本土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来(返)长人员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长。

二、近14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封控管控区旅居史、与阳性检测者轨迹交叉或有共同暴露史的入湘人员,均须实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第1、2、3、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不适宜集中隔离者,可采取居家隔离。上述正在隔离且确有需要前往外省的人员(除密接、次密接、轨迹交集等高风险人员、高中风险区、封控管控区人员),在满足7天3检核酸阴性且防疫健康监测无异常者,可基于风险评估、做好防护的情况下,改码前往外省。

三、正在居家健康监测者(除密接、次密接、轨迹交集等高风险人员、高中风险区、封控管控区人员),在满足3天2检核酸阴性且防疫健康监测无异常的条件下,可基于风险评估、做好防护的情况下,改码前往外省,其他同住人员要继续健康监测。

四、入境第15-21天人员原则上集中隔离,来长前应提前向社区报备,到站后闭环转运。入境第22-28天实行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

五、请关注“湖南疾控”、“长沙疾控”官方微信公众号近期疫情防控有关通告和提醒。如遇与前述政策不一致的临时调整,请咨询市、区(县)、乡镇(街道)防疫部门(全市咨询电话见“长沙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2021年10月27日发布文章“最新!最全!长沙市疫情防控咨询电话来了”) 。

六、当前重点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人员管理要求如下。相关城市/地市州未明确防疫管理要求的区域,参照第七条“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城市旅居史一般性原则”采取防疫措施。

1.上海市:上海市全域旅居史的入湘人员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2.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里水镇,禅城区南庄镇、祖庙街道;韶关市翁源县)旅居史的入湘人员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盐田区盐田街道、罗湖区莲塘街道、福田区梅林街道,广州市花都区、天河区、越秀区、番禺区、增城区、海珠区)其他区域旅居史的入湘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7天自我健康监测,广州市其他县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3.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昌邑区、丰满区、船营区、龙潭区,辽源市,松原市长岭县,白城市洮北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4.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商河县;烟台市栖霞市;潍坊市寿光市文家街道、安丘市景芝镇;临沂市兰陵县、沂水县)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5.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太仓市,姑苏区苏锦街道,苏州工业园区娄葑街道,相城区元和街道,常熟市琴川街道、古里镇,吴江区江陵街道,昆山市张浦镇、玉山镇;徐州市鼓楼区、贾汪区、云龙区、泉山区、睢宁县;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尧化街道,秦淮区洪武路街道、朝天宫街道;无锡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南通市崇川区先锋街道、十总镇、江海街道,通州区观音山街道、东社镇;宿迁市宿豫区、宿城区;镇江市句容市宝华镇;无锡市宜兴市和桥镇)旅居史的入湘人员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6.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嘉兴市桐乡市、平湖市;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金华市金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婺城区白龙桥镇、三江街道;宁波市鄞州区;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上城区采荷街道、九堡街道,滨江区长河街道,拱墅区文晖街道、半山街道)旅居史的入湘人员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7.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双城区,大庆市肇源县、红岗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8.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金普新区,鞍山市海城市)的入湘人员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9.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百色市那坡县、靖西市)的入湘人员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10.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的入湘人员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11.河北省:(唐山市,邯郸市丛台区、鸡泽县、魏县,保定市博野县、安国市、定州市,沧州市任丘市,邢台市南和区史召乡)的入湘人员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12.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草滩街道、孟家村、建章路街道,西咸新区沛东新城)的入湘人员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西安市其他区域旅居史的入湘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7天自我健康监测。

13.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街道二街坊平房区、崔各庄乡费家村、金盏乡金盏西村,望京街道望京西园三区、花家地小区、将台乡安家楼村;丰台区东铁匠营街道东木樨园;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文慧园北路今典花园,中关村街道太阳园小区)的入湘人员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14.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阜阳市颍州区;滁州市天长市)的入湘人员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15.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街道、航空港区,安阳市安阳县、汤阴县)的入湘人员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16.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青云谱区、红谷滩区、青山湖区、西湖区、东湖区的入湘人员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的入湘人员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18.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街道,东西湖区径河街道、将军路街道,汉阳区永丰街道,江岸区塔子湖街道、花桥街道,黄陂区天河街道,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南路街道、首义路街道、白沙洲街道,硚口区宗关街道、韩家墩街道,江汉区唐家墩街道、汉兴街道、常青街道;黄冈市麻城市顺河镇、罗田县;荆门市东宝区龙泉街道;宜昌市猇亭区;鄂州市鄂城区、华容区)的入湘人员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武汉市洪山区、东西湖区、汉阳区、江岸区、黄陂区、武昌区、硚口区、江汉区其他区域旅居史的入湘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7天自我健康监测。

19.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宝兴镇的入湘人员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20.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阳曲县,晋中市榆次区,朔州市应县,运城市临猗县)的入湘人员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21.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城西区的入湘人员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22.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县勐马镇;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街道、呈贡区雨花街道;文山市马关县马白镇、木厂镇,卧龙街道;西双版纳勐腊县抵边村)的入湘人员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23.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旅居史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邵阳市主城区其他区(北塔区和大祥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7天居家健康监测,邵阳市其他县市旅居史的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7天自我健康监测,娄底市新化县旅居史的入湘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14天开展核酸检测。

24.14天自我健康监测者第1.7.14天开展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期间核酸检测请配合社区安排。

七、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城市旅居史一般性原则如下,第六条有具体防疫措施要求的区域,按第六条要求执行。

1.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区域、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区域旅居史的入湘人员,须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无条件居家隔离的,可采取与同住人员共同居家管理、足不出户、上门核酸检测的防疫服务措施,如自愿可采取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必要外出应承诺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不得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2.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区所在市(地、州、盟)其他县(市、区、旗)、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市(地、州、盟)其他县(市、区、旗)或无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7天3检,并建议在第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3.近14天以来有未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市(地、州、盟)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者,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7、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4.近14天以来有感染源头不明核酸阳性感染者出现且有潜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地市(直辖市的区、县)或县(区、旗、直辖市的街道、镇)旅居史者,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5.中高风险地区名单以官方公布为基础,中风险地区且有社区传播的视为高风险地区;近14天以来有本土核酸阳性感染者但尚未划定高中风险区域的地级市(州、盟)、直辖市的区旅居史者,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7、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风险等级调整后,有关人员管理措施按调整后的风险等级管理。

株洲:

需提前2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株,外省及省内涉疫地区入(返)株人员按要求落实有关防疫措施

1.对所有入境人员实施第一口岸14天集中隔离,返株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2.主动报备行程。所有外省及省内涉疫地区入(返)株人员应提前2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或通过“格防码”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株,抵株后须第一时间主动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近14天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的省份来(返)人员还需在抵株首次核酸检测后24小时内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减少与他人接触,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对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外省及省内涉疫地区入(返)株人员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防控组双向排查文件要求分区分类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1)近14天以来,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封控管控区域旅居史、与阳性检测者轨迹交叉或有共同暴露史的入(返)株人员,实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

(2)近14天以来,有本土疫情严重或明显外溢风险市州旅居史的入(返)株人员,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3)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入(返)株人员,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以及核酸检测。

(4)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潜在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7天3检,并建议在第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5)近14天以来,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3天2检,并建议在第7、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6)有本土病例报告省份的入(返)株人员。入(返)株时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建议在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7)对重点疫情发生地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防控组《重点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健康服务措施》文件要求动态调整。

4.健康码红码或黄码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所在单位、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防疫措施。红码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县区指挥部批准可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黄码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出行,应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但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出入学校、工厂、景区、影剧院、大型商场、大型农贸市场、餐饮店等人群密集场所和相对封闭场所。

5.疫情防控政策根据疫情形势和国、省最新防控要求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近期国内、省内疫情动态,关注“株洲疾控”等官方微信公众号有关提醒,或提前咨询目的地防疫政策。

湘潭:

所有外省来(返)潭人员,均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潭人员进行分类管控。

1.入境人员:境外来(返)潭人员来(返)潭需提前跟目的地所在社区(村组)报备,入潭后闭环转运。即第一入境点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抵潭后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集中隔离至自入境后满21天) 7天居家健康监测。

2.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1)近14天以来,高风险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来(返)潭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2)近14天以来,高风险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来(返)潭人员。实行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于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近14天以来,高风险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市(地、州、盟)其他县(市、区、旗)或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来(返)潭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于第1、3、7、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近14天以来,中风险区所在市(地、州、盟)其他县(市、区、旗)来(返)潭人员。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于第1、7、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其他地区人员

(1)对有本土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尚未划定高中风险区域的地级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潭人员。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在前3天实施“三天两检”(两次检测须间隔24小时),在第7、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2)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来(返)潭人员、边境口岸所在县旅居史的来(返)潭人员,须查验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潭后24小时内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3)所有外省来(返)潭人员,均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健康码异常人员:红码人员就地集中隔离观察。黄码人员结合旅居史情况,采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相应措施,并开展核酸检测。

5.高风险岗位人员:

直接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6.疫情防控政策根据疫情形势和国、省最新防控要求动态调整。

衡阳:

有本土病例报告省份的来(返)湘人员,入湘时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需分区分类进行管控。

一、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来(返)湘旅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抵湘后24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二、近14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封控区旅居史、轨迹交叉者或与阳性检测者有共同暴露史的入湘人员,均须集中隔离至离开高中风险区、封控区或脱离接触、暴露后14天,核酸检测至少3次(每次间隔24小时)。如不适宜集中隔离者,可采取居家隔离。上述正在隔离且确有需要前往外省的人员(除密接、次密接、轨迹交集等高风险人员、高中风险区、封控管控区人员),在满足7天3检核酸阴性且防疫健康监测无异常者,可基于风险评估、做好防护的情况下,改码前往外省。

三、正在居家健康监测者(除密接、次密接、轨迹交集等高风险人员、高中风险区、封控管控区人员),在满足3天2检核酸阴性且防疫健康监测无异常的条件下,可基于风险评估、做好防护的情况下,改码前往外省,其他同住人员要继续健康监测。

四、入境第15-21天人员原则上集中隔离,来衡前应提前向社区报备,到站后闭环转运。入境第22-28天实行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

五、请关注“湖南疾控”、“衡阳疾控”官方微信公众号近期疫情防控有关通告和提醒。如遇与前述政策不一致的临时调整,请咨询市、区(县)、乡镇(街道)防疫部门。

六、分区分类做好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的排查管控。

1.近14天以来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封控管控区旅居史、与阳性检测者轨迹交叉或有共同暴露史的入湘人员,均须实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第1、2、3、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须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潜在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7天3检,并建议在第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4.近14天以来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3天2检,并建议在第7、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5.有本土病例报告省份的来(返)湘人员,入湘时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建议在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邵阳:

返乡入邵人员要提前3天向目的地报备,外省入邵返邵人员均需查验“双码”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情发生地来(返)邵人员需分区分类进行防疫管控。

1.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出行。建议入境口岸通道、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需满足脱离岗位14天以上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高风险岗位人员入邵返邵后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2.出游合理规划行程。非必要不远行,提前了解出发地、目的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提前查询旅游景区开放、门票预约措施,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尽量避开热门景区和出行高峰时段,应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报告的省份地区旅游。

3.主动报备行程。确需返乡入邵人员要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属村(社区)报备,详细告知返程时间、乘坐交通工具、身体健康状况、14天内旅居史、从事职业等信息,并配合村(社区)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近14天以来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与各地已公布的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和“黄码”的入邵返邵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配合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对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境外入邵返邵人员实行“14 7 7”管控措施,在第一口岸城市实施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再实施7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的居家隔离观察(不符合“一人一户”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进行7天集中隔离,下同),并做6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前最后一次核酸检测实行“双采双检”;

中高风险地区入邵返邵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做9次核酸检测;

从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来邵返邵人员,实行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做5次核酸检测;

从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其他县市来邵返邵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做4次核酸检测;

从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其他县市来邵返邵人员,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并做3次核酸检测;

有本土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尚未划定中高风险区域的地级市、直辖市的旅居史来邵返邵人员,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并做4次核酸检测;

外省入邵返邵人员均需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湖南省居民健康卡,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邵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

5.务必减少聚集和控制聚集规模。广大群众非必要不聚集,非必要不聚会,主动减少探亲访友、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如确需聚会聚餐,规模控制在10人以下。减少前往电影院、KTV、酒吧、网吧、游戏游艺厅、棋牌室等室内人群聚集场所。特别是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段,应主动减少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到人群聚集场所。在人员密集场所务必自觉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拥挤,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逗留时间。清明五一期间应严控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原则上不举办50人以上规模的活动。倡导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常德:

省外来返常人员和省内涉疫地市来返常人员,均需查健康码、行程卡、体温、戴口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情发生地入常人员需分区分类进行防疫管控。

1.对近14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封控管控区旅居史、与阳性检测者轨迹交叉或有共同暴露史的入常人员, 均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 1、2、3、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潜在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7天3检,并在第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近14天以来,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3天2检,并在第 7、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有本土病例报告省份的来(返)常人员。入常时需持有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在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2.所有通过民航、铁路、水路、公路等方式进入我市的旅客,①严格落实三个100%(100%测温、100%健康码亮绿码通行、100%佩戴口罩)。②搭乘地铁、公交车的居民须测温、亮码、戴口罩,在各机场、各铁路站场、长途汽车站搭乘出租车、网约车的乘客须亮码、戴口罩。非“绿码”人员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3.请关注“湖南疾控”、“常德疾控”官方微信公众号近期疫情防控有关通告和提醒。如遇与前述政策不一致的临时调整,请咨询市、区(县)、乡镇(街道)防疫部门)。

4.高速路口设置健康服务点对省外来返常人员和省内涉疫地市来返常人员,均需查健康码、行程卡、体温、戴口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未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提供免费核酸采样检测服务,做到逢车必检、逢人必查,不漏一人。

岳阳:

外省、市来(返)岳人员均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情发生地来岳人员分区分类进行防疫管控。

1.近14天以来,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封控管控区旅居史、与阳性检测者轨迹交叉或有共同暴露史的来岳人员,均须实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第1、2、3、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近14天以来,有本土疫情严重或明显外溢风险市州旅居史的来岳人员,须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来岳人员,须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4.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潜在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7天3检,并建议在第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5.近14天以来,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3天2检,并建议在第7、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6.凡外省(市、自治区)、外市(州)的来(返)岳人员,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7.请关注“湖南疾控”、“岳阳疾控”官方微信公众号近期疫情防控有关通告和提醒。

张家界:

外省来(返)张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分区分类做好疫情发生地入张人员的排查管控。

一、外省来(返)张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张24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二、近14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封控区旅居史、轨迹交叉者或与阳性检测者有共同暴露史的入张人员,均须集中隔离至离开高中风险区、封控区或脱离接触、暴露后14天。上述正在隔离且紧急需要前往外省的人员(除密接、次密接、轨迹交集等高风险人员、高中风险区、封控管控区人员),在满足7天3检核酸阴性且防疫健康监测无异常者,可基于风险评估、做好防护的情况下,改码前往外省。

三、正在居家健康监测者(除密接、次密接、轨迹交集等高风险人员、高中风险区、封控管控区人员),在满足3天2检核酸阴性且防疫健康监测无异常的条件下,可基于风险评估、做好防护的情况下,改码前往外省,其他同住人员要继续健康监测。

四、入境人员从入境之日起,集中隔离21天,并在集中隔离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来张前应提前2天向社区报备,严格落实闭环转运。

五、分区分类做好疫情发生地入张人员的排查管控。

1.近14天以来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封控管控区旅居史、与阳性检测者轨迹交叉或有共同暴露史的入张人员,均须实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第1、2、3、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入张人员,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潜在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7、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4.近14天以来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3天2检,并在第7、14天进行1核酸检测。

益阳:

所有外省来(返)湘旅客均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红码人员就地集中隔离观察,黄码人员采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相应措施 。

1.在第一入境地隔离满14天的入境人员,提前向社区报备,抵益后继续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21天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2.对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的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抵益人员实行集中隔离至离开该地区满14天。

3.对近14天以来,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但有高风险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抵益人员,离开该地起,实行7天居家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4.对近14天以来,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旅居史抵益人员实行7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

5.湖南省电子健康码为红码人员就地集中隔离观察。黄码人员结合旅居史情况,采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相应措施。

6.根据省疾控中心通告,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来(返)湘旅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抵湘后24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没有本土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来(返)湘旅客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

7.所有人员进行居家健康监测和自我健康监测期间,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必要外出应承诺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得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8.请及时关注“湖南疾控”、“益阳疾控”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和疫情防控有关提醒。如遇与前述政策不一致的,请向各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

郴州:

所有外省来(返)郴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进行报备,非“绿码”人员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疫情发生地来(返)郴人员需分区分类进行防疫管控。

1.境外入郴人员一律严格落实“14 7 7”管理措施,即在入境第一口岸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后,闭环回郴并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2.近14天以来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封控管控区旅居史、与阳性检测者轨迹交叉或有共同暴露史的来(返)郴人员,均须实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第1、2、3、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近14天以来有本土疫情严重或明显外溢风险市州旅居史的来(返)郴人员,须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4.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来(返)郴人员,须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5.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潜在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7天3检,并建议在第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6.近14天以来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3天2检,并建议在第7、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7.根据省疾控中心通告,所有外省来(返)郴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中“返湘报备”进行信息报备,也可通过电话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来(返)郴人员抵郴后24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建议在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8.红码人员就地集中隔离观察。黄码人员结合旅居史情况,采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相应措施,并开展核酸检测。

9.所有通过民航、铁路、水路、公路等方式来(返)郴人员,须配合落实测温、查码、戴口罩、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在机场、各铁路站场、长途汽车站搭乘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须亮码、戴口罩。非“绿码”及不戴口罩的人员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10.当前疫情形势严峻,请及时关注“湖南疾控”、“郴州疾控”、“郴州发布”等官方微信公众号近期疫情防控有关提醒。如遇与前述政策不一致的临时调整,请咨询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防疫部门(咨询电话见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永州:

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对来(返)永的黄码人员先采取集中隔离,再结合旅居史情况采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相应措施。

1.境外(不含澳门地区)入永人员一律严格落实“14 7 7”管理措施,即在入境后落实14天集中隔离和2次核酸检测的基础上,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2.对高风险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来(返)永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第1、3、7、10、14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应严格遵守观察点的各项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3.高风险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来(返)永人员,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和居家自我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观察。居家自我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

4.高风险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来所在市(地、州、盟)其他县(市、区、旗)来永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于第1、3、7、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5.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来(返)永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7、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6.中风险区所在市(地、州、盟)其他县(市、区、旗)来(返)永人员,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7、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7.红码人员就地集中隔离观察;对健康码为黄色来(返)永人员先采取集中隔离,再结合旅居史情况采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相应措施,并开展核酸检测。

8.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来(返)湘旅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抵湘后24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没有本土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来(返)湘旅客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上述措施时间自离开中高风险所在市、(区)县起算。对于出现本地传播疫情,尚未划定风险等级的地市,参照中风险所在地市管理)。

怀化:

14天内无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省内来怀人员,凭双码“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后核酸检测,登记信息后可放行;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分类管控。

1.14天内无怀化市外旅居史的人员:凭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通行。

2.14天内无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省内来怀人员:凭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后在健康服务点临时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登记信息后放行。

3.14天内无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省外来怀人员:凭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后在健康服务点临时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抗原筛查后予以通行。

4.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分类管控。

5.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行程卡“绿码带*”)旅居史的保供车辆司乘人员来(返)怀的,除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外,还需落地后在健康服务点临时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筛查,签订《怀化市疫情防控承诺书》,并做好信息登记,实行分类管控。

6.有发热症状、健康码为红码、入境来(返)怀、提级管控地区来怀的人员:登记后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或集中隔离点。

7.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首先劝返,若不愿意返回,则实行分类管控。

娄底:

所有省外来(返)娄人员,需提前进行入湘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娄,疫情发生地来(返)娄人员采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相应措施。

1.从省外来(返)娄人员,需提前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首页的“便民服务”中“入湘报备”进行信息报备,并主动配合所在社区(村)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2.所有从省外来(返)娄人员,均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娄,并于抵娄后24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按社区要求进行健康管理。

3.近14天以来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封控管控区旅居史、与阳性检测者轨迹交叉或有共同暴露史的入娄人员,实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第1、2、3、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4.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区域、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区域旅居史的入娄人员,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5.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州、盟)其他县(市、区、旗)、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市(地、州、盟)其他县(市、区、旗)或无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7天3检,并建议在第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6.近14天以来有未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市(地、州、盟)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者,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7、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7.近14天以来有感染源头不明核酸阳性感染者出现且有潜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地市(直辖市的区、县)或县(区、旗、直辖市的街道、镇)旅居史者,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8.近14天以来有本土核酸阳性感染者但尚未划定高中风险区域的地级市(州、盟)、直辖市的区旅居史者,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7、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9.中高风险地区名单以官方公布为准。中风险地区且有社区传播的视为高风险地区。

10.红码人员就地集中隔离观察。黄码人员结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采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相应措施,并开展核酸检测。

11.对外省所有通过铁路、公路等方式进入我市的旅客,严格落实五个100%(100%测温、100%佩戴口罩、100%查验健康码、100%查验行程卡、100%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居民须测温、扫码、戴口罩,非“绿码”人员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在各铁路站场、长途汽车站场搭乘出租车、网约车的乘客须扫码、戴口罩。

12.请关注“湖南疾控”“娄底疾控”官方微信公众号近期疫情防控有关通告和提醒。因近期疫情波动,湖南省根据防控需要,对部分疫情较严重地区出行人员实行更为严格的健康管理措施。如遇与前述政策不一致的临时政策调整,请咨询市、区(县)、乡镇(街道)防疫部门。娄底市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738-8312837;娄星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738-8313626;冷水江市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738-5511778;涟源市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738-4425859;双峰县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738-6821513;新化县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738-6371615;娄底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0738-8652887。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由低风险地区进入且两码为“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予以正常通行;跨省来(返)湘西旅客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湘西,部分涉疫地区入(返)州人员需执行动态调整的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和自我健康监测等服务措施。

1.凡由低风险地区进入我州,且“两码”均为“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车辆及人员予以正常通行。没有本土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跨省来(返)湘西旅客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西。

2.自高中风险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14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来(返)湘西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州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对自高中风险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发,跨省乘坐高铁、火车、长途汽车到达我州第一目的地的人员,将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部分涉疫地区入(返)州人员需执行动态调整的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和自我健康监测等服务措施,具体可询目的地县市区疫情防控部门。

3.健康码“黄码”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结合旅居史情况,采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相应措施,并开展核酸检测;健康码“红码”人员一律就地集中隔离。


来源:新湖南

编辑:李帮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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