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靖成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靖州县补充耕地项目整改专项攻坚社会投资招商公告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补充耕地项目整改专项攻坚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2〕47号文件精神,决定采取公开招商方式确定社会投资主体整改我县补充耕地项目,现就招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商人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靖成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实施规模和招商范围
1、实施规模:本次招商涉及靖州县原城投公司投资建设的补充耕地项目8个,建设总规模1059亩,其中水田520亩、旱地539亩。补充耕地项目分别为靖州县大堡子镇三江村坳上镇响水村等4个村土地开发项目、靖州县新厂镇姚家村奔沟土地开发项目、靖州县渠阳镇三里村等3个村土地开发项目、靖州县渠阳镇沙堆村官团村土地开发项目、靖州县渠阳镇金麦村东宝村土地开发项目、靖州县渠阳镇灯塔村太阳坪乡贯堡渡村土地开发项目、靖州县甘棠燎原村太阳坪乡土溪八龙村等4个村土地开发项目、靖州县渠阳镇灯塔村土地开发项目和靖州县坳上镇九龙村等4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2、招商范围:社会投资主体负责包括项目整改、指标确认入库、协助交易和三年耕种管护等工作,全额负责项目整改专项攻坚所需资金。2022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补充耕地指标入库。
三、招商模式
面向全国公开招商。通过对报名单位的资格条件审核,确定社会投资主体,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和政策协商和签订合同。
四、运作模式及投资回报
1.社会投资主体依据项目规模及区域,按照“社会投资主体全额投资、自主实施”的运作模式开展补充耕地项目整改专项攻坚。完成项目整改专项攻坚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归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所有。
2.采取奖补方式进行利益分配。指标交易(含政府回购)收入到账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靖成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根据最终确认入库的新增耕地指标面积,按13000元/亩的标准奖补给社会投资主体。
五、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含)壹亿元人民币。
2.接受联合体方式,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3家,应体现各方投融资、项目建设和指标销售等优势。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情况,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社会资本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
4.在我市近三年来签订了3份以上的社会投资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开发合同的企业可优先考虑。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有效。
2.报名时需携带资料:现场提交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以上资料交复印件并查验原件,报名资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七、责任要求
1.社会投资主体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提交虚假资料或第三方举报查证属实的,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靖成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可随时解除合作关系并追究相关责任。
2.社会投资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及制度,不得妨碍、影响城乡建设管理与运作,确保实现共赢。
八、发布方式
本招商公告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九、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靖成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惊耕
电话: 18797607667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靖成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2日
来源:靖州融媒体中心
编辑:邹家旺
本文链接:https://wap.jingzhouxw.com/content/2022/08/12/117162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