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渔业资源保护,根据《靖州县重点水域实施禁捕的通告》规定,2020年1月1日起本县境内渠江靖州段、八亚库区、异溪河城区段等水域实行禁捕,禁捕区内禁止一切电鱼、毒鱼、炸鱼、网捕等所有捕捞行为,休闲垂钓除外。严禁销售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严禁销售非法捕捞渔具。
凡违反禁捕规定的,执法部门将依法对禁捕区内的捕捞船、渔获物及各类网具进行没收或销毁。凡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县农业农村局 0745-8223180
县公安局 110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来源:靖州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帮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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