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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通报!多人因隐瞒行程,被立案侦查!
2022-10-18 11:55:08 字号: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北京、上海、郑州、南昌、哈尔滨、三亚等多地报告隐瞒行程,最终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的案例。

▌上海:女子尹某某隐瞒行程被警方刑事立案!

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了解到,上海青浦警方对1名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人员刑事立案侦查。

经警方调查,10月7日晚,新冠病毒感染者尹某某(女,37岁)在接受流调过程中,刻意隐瞒自己的行程轨迹和接触人员,对疫情流调排查造成了严重影响。目前,青浦警方已对尹某某刑事立案侦查,疾控部门已对尹某某所涉及的人员及场所落实管控措施。

警方提醒,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防疫规定,积极配合疾控流调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

▌北京、郑州:货车司机藏匿后排违规进入市场

北京警方10月1日通报,朱某某(男,47岁,货车司机)在明知自己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情况下,未落实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在货主王某某(男,42岁)及温某(男,43岁)、林某某(男,37岁)的协助下,通过藏匿于驾驶室后排、由林某某代驾的方式,违规进入新发地市场。

详情:

无独有偶,河南郑州中牟县10月2日也报告了一起类似案件。

通报称,2022年9月27日,张某某(男,34岁,货车司机)、刘某某(女,36岁,张某某妻子)二人在明知自己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情况下,未落实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在货主王某某(男,50岁)的协助下,通过提前更换手机隐瞒行程、藏匿于车辆驾驶室后排等方式,违规进入中牟县万邦果蔬市场。张某某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中牟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某、刘某某、王某某三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哈尔滨:货车司机与销售业户串通规避查验

10月3日凌晨,哈尔滨市香坊区在对省外来哈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两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均是外省抵哈货车司机。经查,马某(男,35岁,货车司机)、祁某民(男,41岁,同车司机)于10月2日下午,驾驶货车进入哈尔滨市龙园果蔬批发市场。两人在明知运输货物进入市区和批发市场均需闭环管理的情况下,却故意隐瞒自身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的相关行程轨迹,与龙园果蔬批发市场销售业户石某贤(女,46岁)串通,使用虚假的产地证明,规避查验,违规进入批发市场。

马某、祁某民、石某贤的行为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目前,哈尔滨市公安局已对三人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调查,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0月5日,哈尔滨市方正县民安派出所接到民安社区工作人员报警称:“幸福新家园樊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没有按时报备去往哈尔滨市香坊区行程,存在故意隐瞒行程行为”。

接警后,方正县局民安派出所迅速开展调查工作。经查,樊某于9月19日由香坊区返回到方正县家中,9月20日香坊区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随即被列为管控区域。樊某没有按照哈尔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要求立即进行报备,而是在得知香坊区有确诊病例后,于9月22日7时才向社区报备。

经民警询问,樊某对其故意隐瞒行程并未按要求报备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由于樊某行为未对方正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并且认错态度良好,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但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违法行为,方正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樊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江西南昌:6人隐瞒行程、代做核酸

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10月2日通报,该局查获一起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经查,9月28日,邓某辉、胡某有、胡某强等三人从外省高风险地区返回南昌,在明知南昌市防疫政策的情况下,故意隐瞒行程,分别让其亲属邓某强、李某金、万某群等三人代做核酸检测。后邓某辉确诊感染新冠病毒,造成严重疫情传播风险隐患。

目前,上述人员均已落实隔离管控措施。该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上述6名涉案人员刑事立案侦查。

▌浙江嘉兴:一货车司机用3部手机隐瞒行程

根据嘉兴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消息,2022年9月26日,途经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外省来嘉货车司机丁某某(男,33岁),通过使用3部不同地方的手机隐瞒行程,没按要求如实报备,社区核查时不如实陈述,其行为已严重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嘉兴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已对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海南三亚:男子故意隐瞒行程被刑拘

记者4日从三亚市公安局获悉,一男子故意隐瞒行程,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三亚警方刑拘。

经查,王某某(男,37岁,居住于三亚市海棠区南田居委会某小区)在三亚市流行病学调查队对其进行流调时,王某某故意隐瞒其与他人于10月2日前往海棠区海棠湾免税店二期停车场、汉堡王(海棠湾免税店二期店)相关行程轨迹,未如实交代与其前往海棠区蜈支洲岛码头停车场、后海沙滩的同行密接人员,造成疫情传播风险。

目前,王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三亚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因王某某已进入方舱医院接受治疗,待其治疗结束后执行)。

▌山西晋中:核酸初筛阳性人员故意隐瞒行程轨迹

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公安局10月6日发布警情通报称,当地一名核酸初筛阳性人员故意隐瞒行程轨迹被立案侦查。

10月5日,祁县发现一名核酸初筛阳性人员。

经查:王某贵(男,53岁,祁县古县镇下古县村人)故意隐瞒在太原市河西农贸市场的相关行程轨迹,并在下古县村家中为女儿举办婚礼。其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祁县公安局已对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川:男子隐瞒行程被立案侦查

四川成都天府公安发布通报:2022年10月3日,我局接天府新区公卫中心关于苏某(男,51岁,10月3日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线索移交函。经受案调查,现查明:2022年9月29日,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对近7日内有新疆乌鲁木齐市等地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对近7日内有新疆除乌鲁木齐市、巴音郭楞州、伊犁州、吐鲁番市以外的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等相关要求。苏某于9月29日从新疆塔城途经乌鲁木齐返蓉后,隐瞒行程,未按要求进行居家隔离,擅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活动,多次进入农贸市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苏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我局已依法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疫情防控,关乎你我,请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


来源:靖州融媒

编辑:李帮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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