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靖州县人民法院综合庭庭长吴明利在申请人杨某某家了解情况。(徐鲁湘 摄)
靖州融媒10月21日讯(记者 徐鲁湘 通讯员 陈程程 张馨元)10月20日,靖州县人民法院综合庭干警前往渠阳镇林源村,就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开展走访调查。
据悉,申请人杨某某2021年9月9日因潘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导致两处十级伤残,劳动能力减弱。法院宣判后,被告潘某某没有赔偿能力,经执行,除扣划执行1500元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导致申请人杨某某一家生活困难。走访调查中,干警通过多方实地调查和谈话,详细了解了杨某某的家庭情况,并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金44000元。
靖州县人民法院综合庭庭长吴明利介绍,司法救助是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对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给予一定数额的临时性、应急性、一次性司法救助金,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事人的燃眉之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行难问题,让司法救助金流入困难家庭,温暖困难当事人的心。
下一步,该院将把申请救助人的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位,积极衔接汇报,最大限度争取政策支持,畅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让救助工作发挥更大的效应,惠及更多的困难当事人,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中践行初心使命,把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靖州融媒体中心
作者:徐鲁湘 陈程程 张馨元
编辑:李帮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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