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融媒1月16日讯(通讯员 张洪铭)近日,按照《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经各地各单位推荐,国家民委组织评选,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被评选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靖州人民武装部被评选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张洪铭 供图) 近年来,县人武部始终以“你为国尽忠,我为你尽孝”“两为”民兵志愿服务品牌为核心抓手,创新探索“民兵服务军属群众、军政军民团结促民族团结”的实践路径,构建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组建15支服务分队200余人,常态开展应急抢险、捐资助学、关爱孤寡老人、爱心助农、暑期军事夏令营、紧急医疗救助等活动,在军地引起强烈反响,被评为“湖南省拥政爱民先进单位”。
此次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既是对过往工作的肯定,更是未来前行的动力。县人武部将始终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以“两为”志愿服务为纽带,当好民族团结的“排头兵”、军民融合的“先行者”,继续深耕苗侗地区拥政爱民工作,用更实举措解群众难题、促民族交融,携手各族群众共同建设更加团结、繁荣、幸福的美好靖州。
一审:潘黎 二审:滕栋 三审:刘杰华
来源:靖州融媒
作者:通讯员 张洪铭
编辑:邱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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