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融媒8月11日讯(通讯员武雨婷 熊甜)“感谢法官帮我们进行调解,催了这么久的货款终于有了着落,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近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促使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获得当事人点赞和感谢。
因生意上的需求,2023年2月10日起,被告某皮具制品有限公司陆续在原告某纸箱包装有限公司处购买纸箱,双方口头约定货到付款。原告按被告的要求履行了发货送货义务,但被告收货后却迟迟未付款,原告多次催促无果,遂一纸文书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5万余元。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被告取得联系,充分了解事情原委、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在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下,被告对拖欠货款的事实表示认可,但是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可以分期付款。承办法官以此为突破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原告也成功解开心结,愿意做出让步,双方当场签订了和解协议,该案也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长期以来,靖州法院始终高度重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主动作为,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审:杨晴馨 二审:滕栋 三审:刘杰华
来源:靖州融媒体中心
作者:武雨婷 熊甜
编辑: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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