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相关要求,确保疫情防控“迎峰转段”期间,满足部分无症状感染者或轻症患者自愿申请集中隔离用房需求,县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设置新冠病毒感染者“健康驿站”,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健康驿站名单
全县暂设1家新冠病毒感染者“健康驿站”,设在靖州县实验山,共71个房间71个床位。
二、入住对象
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担心居家导致家人感染或身边无人照顾的无症状感染者或轻症患者,可自愿选择入住。
三、收费标准
住宿费:100元/间/天
餐饮根据个人需要自费选择使用,集中供餐标准为:50元/人/天(一早两正)
四、服务内容
1.医务人员实行全天候值班值守,提供健康咨询、体温监测、饮食及用药建议、心理咨询等服务;
2.根据入住人员需求和申请,提供自费核酸采样送检或快速抗原检测等服务;
3.根据个人需要和医护人员建议,为入住人员提供自费购买适量基本药物服务;
4.根据病情变化开展评估指导,如有必要及时转诊;
5.定期开展各区域消毒保洁等服务工作。
五、相关事项
坚持“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入住人员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需签署“入住承诺书”,遵守“健康驿站”相关规章制度。
中共靖州苗族自治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3年1月9日
来源:靖州融媒
编辑:李帮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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