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融媒7月4日讯(记者 周悦伊 通讯员 胡凯)7月4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为契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提升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靖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周悦伊 摄)
据了解,《条例》的施行,构建起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共同治理体系,强化了经营者主体责任、政府消费维权职责、消协组织公益职责,完善了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和消费争议解决体系,统筹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支持经营者依法经营。《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共同形成“一法一条例”框架体系,进一步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治根基。
工作人员向市民介绍《条例》相关内容(周悦伊 摄)
活动中,工作人员走进辖区市场、商超等场所宣传,并在人流相对集中路段,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重点围绕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争议解决的途径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向过往群众详细介绍了《条例》的相关内容,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注意保留相关凭证,遇到消费纠纷要及时依法维权。当天,工作人员还开展了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禁毒宣传。
今年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受理消费资讯45件、12315热线平台投诉102件、举报信息2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0元;接到12345热线平台投诉126条,办结126条,投诉按时初查率、按时核查率、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
接下来,该局将继续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
一审:钟屿右 二审:滕栋 三审:李小芳
来源:靖州融媒体中心
作者:周悦伊 胡凯
编辑:李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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