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融媒9月23日讯(通讯员龙鑫)9月23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辖区一居民违规停放电动车处以行政警告处罚。
消防监督员整治违停车辆(龙鑫 摄)
据悉,消防监督员在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千鸿翡翠湾小区14号楼一单元一楼安全出口的室内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影响人员正常疏散逃生,该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消防监督员现场拍照取证,联系电动车所有者到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给予该居民行政警告处罚。
目前,该居民已将电动车移走,并表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今后一定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
一审:钟屿右 二审:滕栋 三审:李小芳
来源:靖州融媒
作者:龙鑫
编辑:杨代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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