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胡耀文 摄)
靖州融媒3月5日讯(记者 胡耀文 徐鲁湘 通讯员 何嫘)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党委、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进驻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八巡察组组长蔡长捌主持召开与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肖茗崧,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谢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文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荆明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巡察工作有关安排。会上,蔡长捌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县委书记田连钊主持会议并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肖茗崧、谢科、王文胜、荆明分别作表态讲话。
市委第八巡察组副组长唐利民、曾新及有关同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其他班子成员及中层骨干参加会议,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副主任尹显宾、县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蔡长捌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是服务现代化新怀化建设的重要保障,是践行人民至上的重要途径,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要突出“四个聚焦”,准确把握监督重点,着力查找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查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查找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查找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审计、财会、统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突出问题。要落实政治责任,深化“一起做工作”,被巡察单位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解放思想大胆工作、畅通巡察信访渠道、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
田连钊指出,要提高站位,坚决贯彻巡察政治要求,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上来,统一到省委、市委巡视巡察的各项要求和工作部署上来,共同努力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要全力支持,坚决配合巡察工作安排,严格按照巡察组要求,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做好准备,认真完成巡察组交办的各项工作。要立行立改,坚决整改巡察反馈问题,既拿出“当下改”举措,坚决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又形成“长久立”制度,健全完善“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闭环机制。要履职尽责,坚决落实巡察意见建议,树牢靠发展解决问题的理念,按照既定目标,有条不紊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切实以整改实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工作安排,肖茗崧代表县委政法委表示,县委政法委将思想认识坚决到位,认真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部署;支持配合坚决到位,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严守纪律坚决到位,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整改落实坚决到位,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靖州提供坚强的政法保障。
据悉,市委第八巡察组将在靖州工作2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974501776;并公布“码上巡察”微信二维码。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5月10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靖州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党委、县人民法院党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一审:许梦娟 二审:滕栋 三审:李小芳
来源:靖州融媒
作者:胡耀文 徐鲁湘 何嫘
编辑:杨代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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