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融媒1月8日讯(记者 周悦伊)1月8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靖州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周悦伊 摄)
“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餐饮店、渔具店等经营场所,查看水产品、餐饮服务经营户是否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索证索票制度,渔具销售经营户是否按规定建立进(销)货台账,实行购买实名制登记制度等。并在经营场所张贴“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相关公告及禁渔海报,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长江野味。
执法人员在餐饮店进行相关宣传(周悦伊 摄)
靖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储伟智提醒:“请市民群众自觉抵制食用长江流域野生渔产品,商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执法人员在渔具店张贴相关禁渔海报(周悦伊 摄)
下一步,靖州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野生鱼、河鲜等违法行为,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长江“野味”,倡导文明理性消费,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人人参与的共治格局。
一审:李清 二审:滕栋 三审:刘杰华
来源:靖州融媒
作者:周悦伊
编辑:李帮旭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ap.jingzhouxw.com/content/646945/54/14616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