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融媒4月24日讯(通讯员 储昌枝)“感谢法院执行干警!这笔钱终于拿到手了。”4月22日,申请执行人李某手持“人民法官高效执法为民解忧快速办案”的锦旗来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向该院执行局表示感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锦标与执行局局长任怀林代表法院接受了这份饱含群众认可的荣誉,这标志着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圆满画上句号。
申请执行人向执行干警赠送锦旗(储昌枝 供图)
原来,李某一直运送原煤给溆浦县某材料有限公司,货款累计295000元,李某多次催要货款,该公司仅支付2万元,尚有275000元未结清。多次催讨无果后,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该公司仅偿还了10万元,便停止给付,案件遂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生产设备采取查封措施,并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履行5万元后再次违约,拒绝履行剩余还款义务。
面对这一情况,如何追回剩余执行款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靖州法院执行局决定启动对已查封设备的司法拍卖程序,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锦标亲自带队,前往设备所在地进行扣押。
执行现场(储昌枝 供图)
然而到达目的地后,执行工作遭遇重重阻碍。执行干警抵达被执行人生产场地时,被执行人组织工人用设备封堵厂房大门,试图以此干扰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
在执行干警排除干扰对查封设备进行扣押时,又发现部分查封设备被被执行人隐匿转移。针对这些情况,执行干警责令被执行人于次日将被隐匿的设备运回生产场地。面对被执行人的阻挠,执行干警保持冷静,对试图妨碍执行的人员进行耐心劝解,引导其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同时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将被执行人传唤至该院执行局进行释法析理。
经过耐心释法,被执行人意识到拒不履行、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当场履行2万元,并承诺在一周内付清剩余款项。一周后,被执行人如约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每个执行案件背后都是群众的急难愁盼,靖州法院将以‘审判执行攻坚年’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让司法裁判真正落地有声。”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锦标表示。
一审:潘黎 二审:滕栋 三审:李小芳
来源:靖州融媒
作者:通讯员 储昌枝
编辑:邱祖芳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ap.jingzhouxw.com/content/646948/69/14905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