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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倾倒筑建垃圾的危害和处罚条款
2025-11-28 17:30:24 字号:

一、随意倾倒筑建垃圾的危害

倾倒建筑垃圾(尤其是非法倾倒、未分类倾倒或违规填埋)的危害极具系统性,会从环境、安全、资源、社会等多维度造成长期负面影响,且治理成本远高于前期规范处理成本。

二、随意倾倒筑建垃圾的处罚

违规处置、运输建筑垃圾的将面临以下处罚:

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单位将被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则处200元以下罚款。

若为工程施工单位实施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可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混入其他垃圾或擅自设弃置场

单位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把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处3000元以下罚款;个人有这类行为,处200元以下罚款。

单位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实施该行为,处3000元以下罚款。

施工单位相关违规行为

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若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的运输单位处置,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将被警告,同时面临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运输及消纳环节违规

运输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处置单位将被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违规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涂改、倒卖或非法转让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若擅自倾倒、堆放建筑垃圾造成严重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可对相关责任人员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若非法占用耕地、林地倾倒建筑垃圾,或倾倒有毒有害建筑垃圾严重污染环境,还可能触犯《刑法》,面临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等刑事处罚。



靖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1月28日

来源:靖州融媒

编辑:邱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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